本月起,强制执行!这些电动车禁止上路→

政务   2024-11-02 15:01   浙江  


作为重要的新能源出行方式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

消费者日常生活的重要交通工具

11月1日起

  购买电动自行车要留意啦!

这些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快来看看吧

这些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2024年10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文《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其中第四点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2024年11月1日起,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11月1日起

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及修改单正式实施

将作为电动自行车

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


1、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2、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
3、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
4、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届时,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和装配锂离子蓄电池将不得生产、销售、进口。非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再上牌。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以下这几个要求——

  • 车速最高不能超过25千米每小时;

  • 整车的重量包含电瓶在内不能超过55千克;

  • 电动车的电机功率方面不能超过400瓦;

  • 电动车的电瓶标定的电压小于等于48伏;

  • 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有脚踏骑行功能,也就是必须要有脚蹬子;

  • 电动自行车必须经过3C认证。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选购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时候

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购常识


1.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电动自行车,同时记得索要发票,这是日后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

2.电动自行车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需查看产品的CCC认证证书以及产品合格证信息,并与实物进行核对。

3.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电池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和短路保护功能,仔细检查随机附件是否包括说明书、合格证、用户警示说明等

4.确认产品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车载蓄电池是作为辅助能源,且标称电压应小于或等于48V。


二、使用常识


1.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

2.充电时应采用原车的配套充电器严禁混用不同电池种类的充电器。

3.电动自行车充电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请勿在低温、高温环境或室内、楼梯间、过道充电,不能飞线充电或一板多充。充电过程中,严禁在充电器上覆盖任何物品。

4.在接通或断开充电器与电池的连接前,先断开电源。若充电指示已完成,应及时取下充电器,防止过充

5.行驶中,不要将充电器放在车上,避免路面颠簸导致充电器内部发生短路,充电时引起自燃;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

6.电动自行车骑行结束后,电池需冷却20分钟以上,待恢复正常温度再进行充电。

7.经常检查电池是否有鼓包现象,充电器是否完好,如需更换,请选择电动自行车说明书上配套的型号

8.电动自行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建议定期对电池进行充电,以保持适当的电荷水平。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公告》全文。



来源:中国政府网、央视新闻

编辑:邵婧璇

一审:章萍卿
二审:郑栋

三审:孙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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