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25日)
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
也被称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联合发布5件
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5件案例
罪名涉及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虐待罪等较为典型的家庭暴力犯罪
犯罪对象既包括家庭成员
也包括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员
类型除了最为常见的
“打老婆”“打孩子”外
还包括家暴引发的杀人犯罪
以及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
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案例目录
案例一:被告人谢某宇故意杀人案——施暴者因不满对方起诉离婚预谋杀人,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
案例二:被告人赵某梅故意杀人案——因不堪忍受长期严重家庭暴力而杀死施暴人,作案后自首、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
案例三:被告人梁某伟故意伤害案——受害者勇于向家庭暴力说“不”,“法院+妇联”合力守护妇女权益
案例四:被告人刘某坤虐待、重婚案——虐待共同生活的哺乳期妇女和未成年人,坚决依法惩处
案例五:被告人王某辉拒不执行裁定案——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
案例五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在审判实践中,精神暴力除了经常性谩骂、恐吓之外,还有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骚扰等。
“以爱之名”的情感操控
也是家暴
警惕那些以爱为名的情感操控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
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一起勇敢地
对任何形式的暴力说“不”!
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 央视新闻
编辑 | 蔡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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