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检守未·向阳成长】涉县人民检察院温情司法教育挽救失足大学生
案情概要
2024年4月,在校大学生齐某在受到陌生人高额“回报”的诱惑下,出借自己银行卡后心存侥幸“掐卡”盗窃,殊不知,在充当电信网络诈骗“工具人”的同时,自己也触碰了法律的底线!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自愿认罪认罚。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经社会调查了解到:齐某为天津某高校在校大二学生,家庭条件一般,为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轻信陌生人,最终触法涉案。齐某父母平时忙于生计,对齐某在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疏于管教和关注。对此,检察机关开展“定制式”家庭教育指导,检察官带领齐某及其父母参观“舟到”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带领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并制发《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让“缺位”的家庭教育“补位”。后齐某及其父母主动联系被害人协商赔偿谅解事宜,最终获得被害人谅解,并积极退赃。
2024年11月7日,涉县人民检察院对齐某涉嫌盗窃一案举行不公开听证,并邀请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公安侦查人员、辩护人参与听证。齐某在会上宣读了自己书写达8页的《悔过书》和《保证书》,并深刻的忏悔:“我因一时贪图小利却触犯了刑法,我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我辜负了父母,伤害了社会,给被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我会吸取教训,深刻反思,以后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充分听取参会各方意见后,检察机关依法对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决定作出后,涉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做好案后帮教“后半篇”文章,检察官带领齐某及父母参观我院“舟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基地结合电影《孤注一掷》,重点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成因、危害、预防等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使齐某深刻知法懂法守法。随后,在“舟到”法治教育长廊,了解了在法律上不同年级阶段的罪刑责的意义和划分。最后,在本院“舟到”训诫帮教室,检察官和辩护人、公安侦查人员对齐某进行联合训诫、帮教,让齐某阅读关于常见犯罪尤其是盗窃罪的有关普法读物,在心灵净化的同时得到行为矫治。
传递检察温度,摆渡失足少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涉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通过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分级矫治、重点人员包联、重点区域行业管控等手段,多措并举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成效初显。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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