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名!鄂尔多斯银行选聘银行经营管理人才→

时事   2025-01-26 11:13   内蒙古  


鄂尔多斯银行总行行长、副行长、

支行长、副支行长

市场化选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市管金融企业的全面领导,建设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市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队伍,推动市管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鄂尔多斯银行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银行经营管理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总行行长、副行长选聘


一、选聘岗位


1.行长1名;


2.副行长2名(分管风险管理方向副行长1名,分管合规管理方向副行长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具有优秀的治企能力。有强烈的市场化意识和创新精神。在统一领导、规范操作前提下,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持续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宽广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改革意识和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具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能力。


3.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正确处理当前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清正廉洁的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行长应当为中共党员,具有5年以上党龄。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获得相应学位,经济、金融类专业优先。


3.年龄50周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4.从业经历要求


(1)行长


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累计担任过下列职务2年以上任意条件之一: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省级分行主要业务部门正职及以上职务、地市级分行副行长及以上职务;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二级分行副行长及以上职务;省级城市商业银行、农商行(农信社)主要业务部门正职及以上职务;地市级城市商业银行、农商行(农信社)总行副行长及以上职务。


②熟悉国际国内金融市场环境、宏观经济政策和商业银行相关政策法规,精通商业银行管理,具有良好市场感知能力,能够有效整合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具有对商业银行系统规划以及各项业务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和协调能力,能够主持全面经营管理工作。


(2)副行长(合规管理方向)


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担任过下列职务任意条件之一: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省级分行主要业务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地市级分行副行长及以上职务;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二级分行副行长及以上职务;省级城市商业银行、农商行(农信社)主要业务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地市级城市商业银行、农商行(农信社)总行副行长及以上职务;担任旗县级法人银行机构行长3年以上。


②近5年有内审合规、法务相关管理工作背景,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风险管理等基本理论,掌握授信业务、结算业务、法律诉讼等基本知识,具有检查监督、行为与案件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反洗钱管理经验及主要业务管理等经历。


(3)副行长(风险管理方向)


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担任过下列职务任意条件之一: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省级分行主要业务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地市级分行副行长及以上职务;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二级分行副行长及以上职务;省级城市商业银行、农商行(农信社)主要业务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地市级城市商业银行、农商行(农信社)总行副行长及以上职务;担任旗县级法人银行机构行长3年以上。


②近5年有风险管理相关工作背景,具有丰富的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实践经验,熟悉商业银行管理框架、盈利模式、内控制度及监管规定,专业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风险预判、分析处理和业务管理能力,具有处置重大风险事件的经验。视野开阔,思路清晰,合规经营意识较强。


5.符合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


2.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在影响期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或公安机关调查的;


4.曾受到责任追究或违纪违法,影响选聘的;


5.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6.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


7.担任或曾任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的机构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但能够证明本人对曾任职机构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不负有个人责任的除外;


8.因违反职业道德、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9.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不配合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的;


10.被取消终身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受到监管机构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处罚累计达到2次以上的;


11.采取不正当手段以获得任职资格核准的;


12.截至申请任职资格时,本人或其配偶仍有数额较大的逾期债务未能偿还,包括但不限于在该金融机构的逾期贷款;


13.本人及其近亲属合并持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且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


14.本人及其所控股的股东单位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且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


15.本人或其配偶在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且该股东单位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但能够证明授信与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关系的除外;


16.存在其他所任职务与其在该金融机构拟任、现任职务有明显利益冲突,或明显分散其在该金融机构履职时间和精力的情形;


17.具有双重国籍或移民身份;


18.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不适宜参加选聘的。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0日24:0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电话、信函等其他形式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以下网址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https://www.zhaopin.com/companydetail/CZL1474855710.htm或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



3.提交材料:应聘人员需填写《鄂尔多斯银行行长、副行长市场化选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无需原单位盖章),提交后还需提供相关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近期免冠2寸照片、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签字版的《个人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等扫描件。附件1、附件2打包发送至邮箱:bobo.du@zhaopin.com.cn


4.其他事宜: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个人诚信承诺书》,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聘背景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已经聘任的,立即终止聘任协议并追缴已发放薪酬。应聘者仅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首先,进行简历筛选,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及资格,制定简历筛选标准,进行审核筛选。筛选条件包含但不限于年龄、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验年限等。其次,对符合要求的应聘者简历进行履历分析,并对履历分析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初步排名,原则上择优按照1:5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如未达到1:5比例,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


2.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和背景调查,核实人选身份、学历及工作经历的真实性,确认其是否曾有犯罪记录、诉讼记录、工商注册、信用风险、网贷逾期、金融违规、负面舆情、个人红黑名单等。复审通过后,进行能力测评。


(三)组织测评


1.心理测评。公文筐测试前,面试人选通过在线测评系统以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仅作为面试环节的重要参考。


2.公文筐测试。本环节针对选聘岗位设计、测评,采取百分制计分,按照40%的权重纳入个人总成绩。


3.个人述能演讲及半结构化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按60%的权重纳入个人总成绩。


具体事宜以选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商定为准。


(四)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考评结果,选聘工作联席会议报请市委同意后,按照1:3比例确定考察预备人选(如未达到1:3比例,以实际人数确定考察预备人选),经选聘工作联席会议审核无异议后,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体检不合格(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取消考察资格。综合运用谈话调研、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资料、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表现,重点考察领导管理能力、经营业绩专业水平、业内口碑、个性特征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察结果应如实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形成考察工作意见。


考察人选一经确定,必须服从选聘工作联席会议考察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自动取消其人选资格。以上选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进行等额递补。


(五)会议研究


选聘工作联席会议在听取考察组汇报考察情况并报市委同意后,提出拟选聘的提名人选意见,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会议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金融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按相关规定程序予以聘任。


(六)聘任


正式聘任前,拟聘任人选应当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有职务。如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放弃正式编制,并解除人事关系。


企业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聘任程序。企业董事会与市场化选聘的企业领导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经营业绩责任书等,以契约方式明确聘任岗位、聘任期限、任务目标、权利义务、考核评价、薪酬标准、履职待遇及福利、奖惩措施、续聘和解聘条件、保密要求、违约责任、竞业禁止等。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期间不得调整岗位。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七)薪酬待遇


根据金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情况、经营业绩、市场同类可比人员薪酬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符合鄂尔多斯市现行人才政策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照相关政策条款,享受相应待遇。在风险防范控制和提高银行关键指标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结合银行指标优化情况给予精准薪酬激励。


(八)备案


拟聘任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鄂尔多斯监管分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备案。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的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短信和电子邮件,同时保持电话畅通;


(三)本次选聘工作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不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请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对发布虚假选聘信息的机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选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本方案有最终解释权。


五、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77-8588614(15147700066) 0477-8581228


报名技术指导电话:15116973913


监督电话:18704775599(此电话不接受咨询)


咨询和监督电话在工作时间开放,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1.鄂尔多斯银行行长、副行长市场化选聘报名表
2.个人诚信承诺书


支行长、副支行长选聘


一、选聘岗位


1.支行行长5名(工作地点:东胜区或康巴什区)


2.支行副行长10名(工作地点:东胜区或康巴什区)


15名管理人员将分配至总行直管的5家具有管理职能的支行中,平均下辖8家基层支行,主要负责对下辖支行的机构管理、业务指导以及人员管理等重要职责,以确保各支行稳健运营和高效发展。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支行行长一般应为中共党员。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经济金融、法律、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


4.选聘人员需符合“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要求,并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政治素质良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②职业操守卓越:遵纪守法、团队协作、诚实守信、为民服务、严守秘密、清廉自律。


③工作业绩突出:熟悉现代金融企业管理模式,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④专业知识扎实:具备履职必需的专业知识,精通金融产品的特点、风险防控措施和市场定位,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市场和行业情况。


⑤个人品行与身心条件良好:具有对党忠诚、爱岗敬业、公道正派、勤思好学等良好的个人品行,以及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5.具有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及法律职业资格等证书者优先考虑。


6.符合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从业经历:从事金融工作4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同时应聘支行行长的应具有3年以上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支行副行长或相当级别以上职务任职经历;应聘支行副行长的应具有2年以上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支行副行长或相当级别以上职务任职经历。


2.业务能力:应熟悉应聘地区金融市场环境,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建设能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


2.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在影响期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或公安机关调查的;


4.曾受到责任追究或违纪违法,影响选聘的;


5.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6.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


7.担任或曾任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的机构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但能够证明本人对曾任职机构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不负有个人责任的除外;


8.因违反职业道德、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9.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不配合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的;


10.被取消终身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受到监管机构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处罚累计达到2次以上的;


11.《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聘的情形;


12.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聘的情形。


三、选聘流程


1.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0日24:00截止。


请应聘人员登录https://ordosbank2025zp.zhaopin.com进行报名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2.资格审核与甄选:根据应聘岗位要求与报名人员履历进行比对筛选,一般在该流程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及短信方式答复甄选结果,并通知笔试相关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


3.笔试:具体时间与要求参见邮件及短信通知。笔试将采用线上形式进行,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行为风险测试和领导力测试两部分。


4.面试:笔试通过的将以邮件及短信形式收到面试通知,面试将采取半结构化方式,由多名评委从不同角度对应聘人员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判断。


5.体检:通过面试者,将以邮件及短信形式收到后续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在鄂尔多斯银行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完成体检,并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体检报告。


6.背景调查:将按照金融从业人员相关要求开展背景调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过往经历、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真实性调查。


7.录用通知:鄂尔多斯银行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在进行公示和履行相关程序后,以邮件及短信形式向录用人选发出录用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准确、完整填写简历和相关数据信息,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与事实不符,鄂尔多斯银行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解除相关协议约定。


2.招聘期间鄂尔多斯银行将通过应聘者在线报名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电子邮件等)与本人联系,请确保填写无误并保持通信畅通。


3.鄂尔多斯银行从未成立或委托任何考试中心、命题中心等机构或类似机构,从未编辑或出版过任何招聘考试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在招聘过程中,鄂尔多斯银行不会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4.鄂尔多斯银行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5.咨询电话:010-58635888-61798或0477-8109695、18647177334


6.监督电话:13304779917(此电话不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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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尔多斯党员教育微平台
编辑:李荣
校对:李由
审核:武文玲
终审:王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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