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博士生招生办法

教育   2024-11-04 15:58   山东  

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本学院要求:

我院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和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且招收定向培养博士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我院普通招生计划10%以内。



学习年限及学费


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学费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执行。



奖助学金


      按照《天津大学 2025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执行。



申请考核程序


A 申请阶段

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等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流程执行,请特别留意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补。

我学院分别于秋季学期(2024年12月-1月)春季学期(2025年4月)开展两次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工作(注:定向考生集中于2025年4月进行初审与考核)


1.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不少于 5人的“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价,(评价打分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审查不通过),按照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并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择优选拔下一阶段的考核者。

审核材料的主要依据为:

(1)本科、硕士阶段学习经历与学业成绩(例如排名等);(30%)

(2)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例如已发表的代表性高水平学术论文以及其他显著性科研经历等);(50%)

(3)考生攻读博士学位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20%)


2.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后续学院最新通知进行现场确认。


B审核阶段

多元考核 :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

外国语考核办法:

通过初选的学生应参加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通过者获得综合考核资格。外国语水平满足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不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自动获得综合考核资格,以下各项外语水平测试成绩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之后。

(1)英语

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425 分及以上;

②托福(TOEFL)成绩 85 分及以上;

③雅思(IELTS)成绩 6 分及以上;

④GRE 成绩在 310 分及以上;

⑤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

(2)俄语:

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六级(CRT6)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二级及以上。

(3)日语:

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1 及以上。

(4)德语:

通过德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德语六级(CGT6)或取得歌德学院 B2 证书(Goethe—Zertifikat B2)及以上或德福考试证书(TestDaF)或 DSH 考试证书。

(5)在非汉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本科及以上学位。


综合考核办法:

由学院组织,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内容包括学科基础笔试、专业外国语笔试与综合能力面试三个部分。

(1) 学科基础笔试: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一级学科基础知识。

(2) 专业外国语笔试:闭卷考试(满分2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外语能力。

(3) 综合能力面试:由博士生导师所在二级学科组织面试(满分80分),主要考查二级学科学术能力及综合素质。综合能力面试由二级学科专业能力测试(40 分)、综合素质测试(40 分)二部分组成。


计分办法

1. 综合考核总成绩=(学科基础笔试成绩+专业外国语笔试成绩)×5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50%。

2.总分为 100 分。


C 录取阶段

1.录取规则

定向考生和非定向考生分别排名,学院按照报考每位导师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排名录取。

2.调剂原则

      若出现未录满的情况,经导师和考生同意,可以调剂录取。



监督机制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审核监察小组:

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审核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二)拟录取公示

博士生招生工作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考核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按规定公示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接受监督。

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将报送并制作有关录取资料。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受理,务请慎重。


(三)申诉机制: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实名、客观提交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或不予受理。

电话:02227405348 

邮箱:tjub27405348@163.com



其他事项


1.我院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

邮编:300354

联系电话:022-27405348

联系人:黄老师

Email:tjub27405348@163.com


2.本招生办法由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办法中的未尽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如遇政策变化或学校通知,我院招生办法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院网站以及学校研招网。


欢迎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附: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yzb.tju.edu.cn/xwzx/tkbs_xw/202410/t20241021_323994.htm


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11月


图文来源丨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图文编辑丨姬隆慧

审核丨靳莹 李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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