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范氏义庄章程,凡苏州范氏宗族的族人,均可从基金中获得如下收益:口粮:五岁以上的族人,不分男女,每口每月给白米三斗。衣料:成年族人每人每年给冬衣衣料一匹;十岁以下、五岁以上的儿童各给半匹。婚姻补助:族人嫁女,给钱三十贯;女儿若改嫁,给钱二十贯;族人娶媳妇,给钱二十贯,二婚不给钱。丧葬费:族人身亡,按其辈份大小,给予二贯至二十五贯的安葬费。路费:族人参加科举,或者外出赴任,给予路费补助。这个范氏义庄后来运行了900年左右,直到民国时期仍然存在,可谓是
中国历史上维持时间最长的非政府组织NGO。当然,说范氏义庄是NGO,
可能有一些朋友会不同意,因为义庄具有封闭性,其福利只能为同族之人分享,一般情况下外人无权染指。不过,范氏义庄的章程又规定:倘若乡亲、姻亲、亲戚陷于贫窘,或遇饥荒不能度日,诸房共同核实后,用义庄粮米“量行济助”。可知范氏义庄在实际运作中,还是惠及范氏宗族之外的乡亲与亲戚。
除了鸦片之后的那段日子,范氏义庄发展稳定。范允临在父亲范惟丕的影响下,连续两次捐献田产共1000亩,成功令义庄再次壮大。作为宗族慈善机构,范氏义庄在族人危难给予帮助,同样的,那些得到帮助的族人,也会在义庄面临危机时施予援手。清朝建立时,范氏义庄受到朝廷青睐。除了统治者倡导儒学的原因外,还和范氏的沈阳分支——范文程有很大关系。
范文程是协助顺治灭明的功臣,他的两个儿子范承谟和范承勋地位显赫,
在他们的帮助和影响下,范氏义庄在民间名声大噪,也颇受朝廷重视。康熙时期,范仲淹甚至与孔孟、朱熹地位等同。
无数次天灾人祸,数次改朝换代,范氏族人始终团结一心。然而,物极必反,盛极必衰,范氏义庄还是没能捱过又一次的改朝换代和战火连篇。1911年,中华民国建立,我们的祖辈父辈经历了数百年来变动最剧烈的几十年,全国各地的军阀割据,侵华战火遍布全国。范氏义庄也受到影响:义庄财产遭到掠夺洗劫;族人四散逃难,直到抗战胜利才回到家乡。
虽然范氏义庄在1949年后已经不复存在,但受其恩惠绵延开来的族人,早已遍布世界各地。范氏义庄的持续时间,超过了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义庄模式顽强的生命力,足以证明其制度的优越性。
实际上,现在流行于国内外富豪间的信托制度,也可以看到义庄模式的影子。信托制度,说到底就是资产代持形式。很多富豪为了规避风险,都会把巨额遗产交给基金等机构打理,所有财产不属于任何人,而是家族共有的。
俗话说:道德传家十代以上,耕读传家次之,诗书传家又次之,富贵传家不过三代。1906年,企业家卡耐基将名下财产全部捐献,创立卡耐基基金,主要用于教育事业,让这一制度受到广泛关注。卡耐基曾说,科学地花钱与赚钱一样重要。他的的善举,不仅让他的后人受到基金会的妥善照顾,也让他赢得了“慈善事业之父”的不朽名声。
同样捐出财产创立信托基金的,还有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他设立信托基金的缘由,相传是好友盖法迪的一席话——财富的分配速度一定要比积聚的速度快,不然子孙后代必会遭殃。
近些年,扎克伯格、比尔·盖茨等富商巨贾慷慨解囊、热心慈善,甚至早已拟好遗嘱,愿意捐出所有财产,发展慈善事业,想必也是明白了某些道理。相较于以往的动荡年代,范氏义庄都能延续800年的历史,现在的太平盛世,义庄模式是不是有更多的可能,造福千家万户?
我最感兴趣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像范仲淹这样的中国传统士大夫,以及一些西方富豪都能够“裸捐”家庭财产,用于发展公益与慈善?许多人可能会说,富豪捐献没那么高尚,只是为了逃税,作秀。这种被“成功学”与“厚黑学”塑造过的思维,恐怕已失去了理解“善”的心智。其实善端存在于每一个人的内心,我们对子女的怜爱、对家人的爱护,都是善端,扩展开来,便是慈善。其实也就是儒家理念“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注脚。这也是古今中外,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一个反映。范仲淹幼时生活艰难,父亲早逝,母亲改嫁,深知贫穷、无依无靠的滋味。他“未贵显”之时,见族人贫富有差,贫者难摆脱“寒馁之忧”,已“有志于”设立一个基金赈济族人,只是身无余财,“力未逮者二十年”。直至晚年,才得以积下一大笔钱,建成范氏义庄。当时范仲淹也写了一封“给我们儿女的信”(《告诸子书》),说了他创建范氏义庄的初衷:“吾吴中宗族甚众,于吾固有亲疏,然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固无亲疏也。苟祖宗之意无亲疏,则饥寒者吾安得不恤也?自祖宗来,积德百余年,而始发于吾,得至大官。若独享富贵而不恤宗族,异日何以见祖宗于地下,今何颜入家庙乎?”对血缘共同体的道义责任,往往是古人行善的起点,但这个“善的起点”可以扩展,从“幼吾幼”扩展到“及人之幼”,正如范氏义庄成立后,也会“量行济助”乡亲。再举个例子,范仲淹在苏州南园曾有一块宅地,堪舆家(风水先生)相之曰:“此当世出卿相。”说这是一块风水宝地,居住在这里的人会世世代代出卿相。范仲淹听后说,“诚有之,不敢以私一家。”随即将这块宅地捐出来,建为学舍,成了苏州子弟上学读书的府学。钱穆先生说,“中国人的人道观念,另有其根本,便是中国人的‘家族观念’。”从范氏义庄到苏州府学,可为此话作一生动注脚。然而,范仲淹、一些西方富豪之所以能够将一生财产都捐献出来,肯定不仅仅因为他们心有善端,有崇高的道义担当。我一直认为,只有当一个人捐资行善之后,他仍然能过着有尊严的生活,社会能回馈他们荣誉的时候,才可能会激励更多的人将他们内心的善端落实为慈善,将他们对家人的爱怜扩展为对一般人的善行。范仲淹决定成立范氏义庄之时,曾有子弟劝他:将财产都捐出来,不大好吧?不如到洛阳修建园林,作为您养老享福之所(“公在杭,子弟以公有退志,乘间请治第洛阳,树园圃,以为逸老之地”)。范仲淹怎么回答?他说:“人苟有道义之乐,形骸可外,况居室乎?吾今年逾六十,生且无几,乃谋治第、树园圃,顾何待而居乎?吾之所患,在位高而艰退,不患退而无居也。且西都士大夫园林相望,为主人者莫得常游,而谁独障吾游者?岂必有诸己而后为乐耶?毋以为虑。”“人苟有道义之乐,形骸可外”一句,体现了范仲淹并不怎么追求物质享受、而更追求道义之乐的的旷达性格与高贵精神;而“西都士大夫园林相望,为主人者莫得常游,而谁独障吾游”这一句,则显示出在当时的宋朝社会,即便范仲淹无力修建一座私家园林,但洛阳的园林是对他开放的,他仍然可以过上悠哉游哉的舒适生活,受到人们的尊敬。事实上,范仲淹建范氏义庄,流芳百世,不论朝野都回馈以极高的评价,也因此,范仲淹之后,士大夫纷纷效仿,建义庄造福族人、乡人,尤以江南为盛——“吴中士大夫多仿而为之”。只有到了后世,人们才会将传统士大夫建设义庄的善举视为是“封建大家族为加强宗法统治秩序”,并加以批判。而这个时候,延续千年的义庄慈善组织,已荡然无存矣。除了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子孙正品立身外,范仲淹还亲定《六十一字族规》,制定《义庄规矩》,专门写《诫诸子书》教育自家子弟。后代依其训导整理形成了《范文正公家训百字铭》,教导儿孙后代做人要正心修身、积德行善,教导族人要和睦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