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这些土地,拟征收!

民生   2024-11-25 09:55   浙江  


征收土地预公告

兰征预告〔2024〕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兰溪市金兰创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实施上华街道新周村2024-1-F工业用地建设项目,拟征收新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里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上华街道新周村、里宅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155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或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兰溪市人民政府将组织上华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兰溪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兰征预告〔2024〕6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兰溪市金兰创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实施上华街道新周村2024-1-G工业用地建设项目,拟征收新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上华街道新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503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或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兰溪市人民政府将组织上华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兰溪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来源丨兰精灵客户端 兰溪市人民政府
编辑丨舒可纯
一审丨龚献 赵倩
二审丨丁嘉露
终审丨陈丰




往期推荐


放假提醒,最长15天!快看看你有几天→

2024-11-25

全国一等奖!兰溪这位学生厉害了

2024-11-24


微视兰溪
传播权威资讯,关注百姓热点。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