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7〕127号)《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浙民民〔2014〕142号)等规定,下列6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经社会组织申报自评、实地评估、市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复核、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确定通过。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11月28日,为期7天
监督电话:0579-88890956
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B座8层
2024-11-23
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