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 | 谁领走了8.2吨补贴化肥?

文摘   2024-12-17 09:50   湖北  


《楚天风纪》2024年第11期截图


“同一个村代领签字还说得过去,但不顺路的村也从乡镇帮忙领,代领可能性不大,这签字很可能是一人所签。”

近日,通城县委巡察组在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巡察,在查阅塘湖镇2021-2022年油菜轮作试点补贴化肥领取清单时,发现多个村(社区)领取单上的签名字迹相同。

化肥补贴是为了促进农民增收的,决不能被滞留克扣、虚报冒领。巡察组随即就该问题线索与县纪委监委进行会商,县纪委监委决定提前介入,组建核查组开展核实。

经进一步查阅资料,核查组发现,塘湖镇2021-2022年共领取油菜轮作补贴化肥247.2吨,但发到各村的化肥总数却只有239吨。

另外还有8.2吨补贴化肥到哪里去了?

核查组通过实地走访,很快将问题锁定在塘湖镇农技服务中心负责人杜某某身上。

原来,2021年至2022年间,杜某某在领取了补贴化肥后,想到化肥发放工作并未预算运输费用,便截留了8.2吨放在农资店出售,并通过对领取表进行代签造假来平账,但终因马虎而露出马脚。化肥出售共获利18960元,其中13960元支付了化肥配送费,5000元被其用于个人开支。

杜某某因违反群众纪律,且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被全部收缴。


后记

几吨化肥,被杜某某侵占了,看似涉案金额不大,但破坏了惠民政策的完整性,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极坏。

针对此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通城县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对全县11个乡镇补贴化肥发放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发现类似问题不少,涉案13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以案为鉴,修漏补缺,才是监督的最终目的。此案发生后,通城县纪委监委向县农业农村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研究制定涉农补贴及物资发放细则,落实监管责任。县委巡察整改工作督导专班全程跟进监督整改进度和成效,确保各类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落细。


来源:楚天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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