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 | 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

文摘   2024-12-09 17:27   湖北  



  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监督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出台《关于纵深推进县级纪委监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河南省纪委监委出台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实施方案……笔者在多地调研发现,各地围绕破解制约基层监督的实践难题,纷纷出台实招硬招,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力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基层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基层监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有力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围绕大抓基层作出了系列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为新征程上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推动加大基层监督办案力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就如何大抓基层、加强基层监督提出了系统明确的要求。

  调研中,不少同志提到,“蝇贪蚁腐”、优亲厚友、雁过拔毛……这些发生在基层的“微腐败”,严重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群众对此深恶痛绝。然而现实中,基层监督点多、线长、面广,涉及领域广、部门多,基层监督力量分散、“熟人社会”、能力不足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着基层监督质效。破解基层监督难题,必须以改革精神,聚焦制约基层监督的难点堵点,整合力量、创新方式、强化保障,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调研中,受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调整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形成科学合理、精干高效的监督体系,是提升基层监督效能的基础。在保持现有编制、职数总体稳定的基础上,通过内部挖潜、完善机制,最大限度将人员力量向信访、党风政风监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干部监督等监督执纪执法部门倾斜。同时,要选优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运用公务员招考、选调、调任、公开遴选等方式,推动严格标准、多元化补员,严格把好干部入口关。持续完善人才培养锻炼机制,将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

  针对基层监督力量分散问题,调研中,大家表示,片区协作是个好办法。按照地域相近、便于协作、加强乡镇(街道)监督办案力量原则,将乡镇(街道)划分为若干片区,每个片区由县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整合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力量,协作开展重要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广西合浦县纪委监委将全县的乡镇(街道)划为4个片区,实行线索统管、案件统查,其中第二片区深挖公馆镇陈继才涉黑组织背后“保护伞”,发现县公安局原副局长莫某某等人相关问题线索,立案18件,留置4人。同时,对干扰多、阻力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复杂案件,依法采取指定管辖进行异地交叉办案或者提级管辖。对农村集体“三资”规模大、信访反映问题突出、村“两委”成员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村(社区)“一把手”提级监督,对体量较大、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提级巡察,可以有效破解“熟人社会”、人情干扰等难题。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受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认为,县级纪委书记要把办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特别要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等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加大分析研判和深挖彻查力度,形成强力震慑。要聚焦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重点民生领域,找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各项富民惠民政策落实落地。提高基层执纪执法水平,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加强对执纪执法程序、定性量纪处理的监督,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确保案件查办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促治,着力发现和解决案件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回访监督机制,防止“一发了之”。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关键是健全全链条责任体系。调研中,大家认为,必须压实县级地方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健全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项监督”在监督检查、线索移送、案件查办、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审计、财会、司法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

  “要把严格要求和关心厚爱结合起来,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受访的纪检监察干部建议,要坚持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心理上关怀,多措并举把关心关爱落到实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开展及时性表彰奖励,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荣誉感、归属感。坚持重实绩、重实干、重担当,选准用好干部,鲜明树立“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优秀者优先”的用人导向,不断激发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王新民)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长按二维码关注

咸宁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

清风咸宁
宣传纪法、传播廉洁、沟通互动、激浊扬清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