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危废金属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论坛
1月10-12号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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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务组:韩玉琳15311504244(微信同步)
12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会议提到,要把规范行政检查作为2025年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
涉企专项行动
12月11日至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这是近年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对规范涉企执法作出明确部署。
12月16日,国务院以“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主题,进行第十一次专题学习。新华网
12月16日,国务院举行第十一次专题学习会。该次专题学习的主题是“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面对一些领域和地方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正、裁量幅度不合理的现象,李强指出,2025年要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稳预期强信心。
12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另一项重要工作——规范行政检查。
涉企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初衷是为了规范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
但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营商环境改善。在10月14日国新办就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有关情况的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表示:在民营经济促进法征求意见中,关于涉企检查的意见比较集中,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10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王江平、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丛林介绍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新华网
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12月2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从检查频度和力度、检查主体和检查事项、检查方式和标准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要着眼于稳定市场预期,着眼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合理设置频度,妥善把握力度,着力提升精准度,努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要明确行政检查主体,清理公布行政检查事项,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
要合理确定检查方式,严格检查标准和程序,加强行政检查执法监督,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杜绝随意检查。
会议提到,要把规范行政检查作为明年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及时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乱检查的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让“无事不扰”成为常态
行政检查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行政检查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直接影响老百姓对政府部门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
然而,一些地方没有统筹好安排、把握好尺度,导致过多过滥的涉企检查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和烦扰,让企业无法集中精力投入生产经营,反而影响了营商环境。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实行监管流程再造。图为非现场监管执法实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行政检查中的“烦企扰民”问题怎么破?当前,越来越多地方给出了答案,那就是“无事不扰”。2024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全国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其中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综合监管改革营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就旨在以改革为企业减负、为执法增效。浙江全面实行“综合查一次”,统筹各执法部门检查计划,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让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尽可能减少对经营主体的不必要“打扰”,已成为不少地方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共识。
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借助前端AI技术、高清视频监控人工巡逻等方式实现24小时“云巡查”。杭州网
2024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各地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推行在线指挥调度、风险提示预警、线索分发处理的集成管理,推进多级联动、跨区域联合抽查、“综合一次查”、“一业一查”等监管新模式。
司法部在今年11月公开的第一批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中,某市一家天然气输送公司从2021年至2023年,每年都接受上百次检查。2021年迎接检查326次,接待检查人员5344人次;2022年迎接检查156次,接待检查人员1465人次,2023年7月底前,迎接检查110次,接待检查人员513人次;检查主体主要涉及发展改革、安全生产、能源等多个执法领域,检查层级涉及省、市、县、乡四个层级。
上述公司负责人称,近年来检查主体多、检查内容多、检查频次多、检查标准不一,企业疲于应付,迎检负担沉重。最后经过当地司法局组织规范整改,检查次数实现大幅降低。
企业普遍反映,当前面临一轮又一轮轰炸式外部专家督导帮扶检查,企业一直疲于应对,甚至麻木,早已没有精力和心思去真正抓安全生产,开展自主管理和落实主体责任。
1. 安全生产领域的确存在一些“乱象”。这种乱象牵扯了企业的安全管理者及员工的大部分精力,无暇顾及和静下心来搞好企业实质的风险管控,导致企业日常安全管理与专家指出的问题整改形成“两张皮”,致使企业运行严密的安防体系,在被迫开展“无效”整改的过程中破防。所以有些资深人士指出,最大的隐患就是无节制的盲目查隐患。
2. 绝大部分巡检人员的精力都用在了组织安全生产活动上,却没有心思关注安全生产本身,形式主义占据了主导地位。对着检查表打打钩,就算完成了检查。
3. 巡检只会查灭火器,如何防得住事故?检查开始了,查什么都不十分清晰。很快落入俗套,不管啥检查只会查查灭火器。隐患一大堆,和事故预防沾边的没几个。这样的排查何以防住事故!
4. 检查嫌麻烦,想省事,或者一些人员不容易进入的地方,如大型设备的内部根本检查不到!真正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多数不是显而易见的,需要深入细致的检查
突击式安全检查倒逼企业搞形式主义
一人感冒大家吃药的监管模式已经烂熟于心,套路再熟悉不过。只要出了事故,监管部门早早做好了检查的准备,企业早早做好了迎检的准备。
而这时候企业会把迎检作为头等大事,
梳理制度,整理档案,完善记录……
做的更周密一点的,开个警示教育会、组织一次演练,领导带队检查……
绝大部分人的精力都用在了组织安全生产活动上,却没有心思没有关注安全生产本身,这个时候对作业现场的监督、管控不是加强了,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
但是,这些形式往往是检查的要点重点,甚至是工作亮点。任何企业都会做,而且要做的完美。
隐患排查即以"静态的点"搏"动态的线"
监管部门或是其他外力开展的隐患排查,只能以某个具体时间点切入,了解当时当场的静态情况。
而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很长的线条,且是持续运动的。
以“静态的点”去发现“动态的线”上的隐患,局限性太大,偶然性太多。
比如检修作业,检查的时候碰上了可以查隐患,没碰上你就没法查。
而且有时候企业是能够掌握这个“静态的点”何时发生的,会尽全力呈现一个完美的“点”,尽量不给监管部门“添麻烦”。
一些安全专家现实中已经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是真正帮助企业解决安全问题,反而在无形中制造问题为难企业!
安全专家也是安全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战战兢兢回答专家问题,并不代表被检查方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差。很少一部分所谓的专家拿着尚方宝剑,带着执法者一样的态度,一脸严肃提出钻牛角尖的问题,动不动就搬出标准规范第几条、第几款,非常有杀伤力。最后,整改项提出几十条、百来条甚至几百条,包罗万象,把原有的做法一概否定。让企业更难的是,前一个专家组提出整改项,企业刚刚着手整改;后一个专家组接踵而至,对同一问题所提的意见及整改要求与上一个专家组的意见相差甚远,让企业无所适从。企业干安全的人本来就弱势,这一下子给人整到不知所措。
粗浅的安全检查形式不应该作为安全监管的主旋律
作为一名安全从业者,大家或多或少的有过类似的经历,日常的工作中,各种安全检查一轮接着一轮。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基层的单位、部门基本上“不是在迎检,就是在迎检的路上”。更有甚者,工作作没作不重要,台账记录必须齐全,加班加点的作资料整记录,用文件来证明安全。尤其是一旦出现事故,立即开展各级各类大检查。但是即使刚检查完几天就出事故的情况也不在少数,为什么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呢?
不是说不要安全检查,必要的安全检查也是监管的环节,但要对安全检查的频次、范围和深度做科学的安排。我们要明白:安全管理的执行过程必须由企业自身来完成,这是企业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安全检查和碎片化的隐患查找有一些帮助,但不能替代系统性的安全管理。
如何做好监管?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但我们必须明白,运动式的粗浅的安全检查方式不应该是监管的主旋律。
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如何引导各类责任主体做好自律,自律落实到行业、属地、企业三个层面:行业要管好安全、属地也要管好安全、企业要管好安全。只有当自律做不好,才需要监管。
而高质量的监管是要把握好分寸和界面,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监管过度。
所以,过度监管堪称又低效又代价高昂的一种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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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交流
本次论坛将面向全行业征集当前固体废物金属资源循环利用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和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并在会议现场设置专家问诊台,邀请资深专家和业内精英现场与参会代表面对面交流,为企业答疑解惑。
为精准对接固体废物金属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设备及其项目,本次论坛共设置20个企业展位,展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互动,实现精准匹配供需。
重庆天优吉玛环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专注于无法循环利用的危险废物包装物和金属的资源化处置,致力于开发绿色、环保的创新技术。 集团自主研发的国内首套“沾染性危险废物金属脱危利用一体化装备”具有能耗低、污染小、利用率高等显著优势,该装备能实现沾染性废金属彻底解毒,解决了沾染性废金属传统处理方式处理难度大,经济性差的问题,为各类沾染危险废物的废金属提供一条高值利用新路径,是行业技术突破的典范。同时,天优吉玛积极参与国家标准《沾染性废旧金属产品回收处理技术规范》的编制,与科研机构紧密合作,推动行业标准化进程,为沾染性危险废物金属资源化利用行业树立了新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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