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市动物疫病净化工作要求,中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中心成立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小组,并将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列为单位自主创新改革工作任务,由中心主任牵头负责主抓,业务科室全员参与。
二是紧抓重点,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湖北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实施方案》,中心制定推进方案和净化路线,确定以种畜禽场为核心,以非洲猪瘟、猪伪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病为重点,以坚持市场导向,强化政策宣传和技术服务,充分调动企业主体积极性的动物疫病净化长效机制,指导养殖场规范开展净化工作。
三是精准服务,启动“动物疫病净化专项监测”工作,针对净化企业需求,结合省级对官方监管的要求,印发年度《武汉市动物疫病净化专项监测实施方案》,帮助企业开展净化工作,并掌握开展动物疫病净化相关场点及区域防控状态。
截至2024年10月,武汉市建成国家级非洲猪瘟无疫小区2家,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2家;省级非洲猪瘟无疫小区2家,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2家;已通过省农业农村厅批准正在开展疫病净化场创建企业3家;正在申报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的企业4家。开展净化相关专题培训13次,培训基层及养殖企业技术人员达820余人次,培养省级动物疫病净化专家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