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志是坟墓内或坟墓上的碑文,分"志"和"铭",一般为记述死者生平或悼念性的文字。埋葬死者时,刻在石上,埋于坟前。一般由志和铭两部分组成。志多用散文撰写,叙述死者的姓名、籍贯、生平事略;铭则用韵文概括全篇,赞扬死者的功业成就,表示悼念和安慰。但也有只有志或只有铭的。可以是自己生前写的(偶尔),也可以是别人写的(大多)。主要是对死者一生的评价。
墓志铭在写作上的要求是叙事概要,语言温和,文字简约。撰写墓志铭,有两大特点不可忽视,一是概括性,二是独创性。墓志铭因受墓碑空间的限制,篇幅不能冗长,再说简洁明了的文字,也便于读者阅读与记忆.因此,不论用什么文章样式来撰写墓志铭,均要求作者有很强的概括力。汉朝大将韩信的墓联为:"生死一知已;存亡两妇人。"寥寥十个字,高度概括出韩信一生的重大经历。(节选自《应用写作》月刊1996年第6期《墓志铭写作摭谈》)
《赵琼造像拓本》
修筑土圩掘出
清咸丰十一年(1861)春,捻军首领张洛行率部由安徽、河南窜入山东,沿济宁、泰安、莒州、诸城向胶东奔袭。为防范捻军,黄县乡绅丁培镒等倡议创筑土圩外城。工程在当年五月开工,到八月时只有西方一面筑完。这时捻军大队抵达黄县,黄县军民被迫靠这段土圩城墙抗击,竟然有效抵制了捻军的步伐,最后逼得捻军撤退,黄县城得以完存。
由此,大家都认识到土圩的重要性,于是从当年冬天开始,继续修筑,到第二年春天终于完工。同治六年(1867),张德愚率领捻军十万余人闯入黄县。黄县军民依靠筑好的土圩死守,使得捻军再次无功而返,但对土圩外城破坏不小。
同治七年(1868),黄县知县彭九龄倡议修补。乡民于是就地取材挖土取土。在小栾家疃段绛水河边挖土的时候,乡民意外“掘出佛造像数十躯,皆残毁”,唯独这尊赵琼造像“独全”。乡民就把这尊完整的造像留下,其他的仍埋在原地。据黄县学者王守训《登州杂事》考证,黄县城东有绛水河,河东相传在唐以前有宏门寺,该寺极为宏伟,长四五里。此寺兴盛在六朝佛教炽盛之时,不知何年毁于火灾。金元间,马丹阳曾在黄县修建金华宫。
后来,王志全等重修金华宫。金华宫所在地,就是过去的宏门寺旧址。清乾隆间,绛水河东岸冲出石佛数十躯,高六七尺,多残缺。相传为金华宫故物。当地的乡民,曾在这里建筑寺庙一座,额题“金华故址”,以纪念当年这里显赫的历史。这次掘出的佛像,就是在庙南取土时挖出的。这说明,包括赵琼造像在内的佛像,都是当年宏门寺、金华宫的故物。
丁氏出手购藏
这尊佛像出土后,被送到黄县城隍庙佛堂供奉。同治十年(1871),黄县知县尹湜轩纂修县志,想找来这尊佛像拓制造像题记,派人到城隍庙,佛像却已不见踪影了。后来查访,才知道是被一个姓董的恶徒偷走,以五十千文的价格卖给了蓬莱张氏。喜好古物的黄县丁氏“泰来”掌门人丁树桢听说后,遂原价买了过来。知县尹湜轩也是好古之人,就让好友钟德祥在佛像背面题跋:“右元魏造像记,黄县人发土得之,尹湜轩司马喜其古秀,余亦谓古浑朴略也,皆有跋语登志乘,好古者宝之。同治十年九月,粤西钟德祥识。”著名学者王守训对钟德祥在这珍贵佛像上题跋一事曾耿耿于怀,他在《登州杂事》里记道:“而为一南人加跋语于后,词近敷衍。”
县志编纂完毕后,这尊佛像就归丁树桢收藏了。民国十年(1921),此佛像因战乱散失。民国三十四年(1945),王常师在新编《黄县志稿》中说:“民国十年毁于兵燹”。王常师的夫人就是黄县丁氏之女,因此王常师与黄县丁氏交往密切。对于佛像毁坏之说,应该不是空穴来风。这说明,至少在1945年时,此石像或毁或不知所踪。
精彩局部
本文章文献引用自:烟台文旅——文献里的烟台
(二十七)北魏佛像递藏记
墓志是中国古代丧葬制度持续发展的产物,有固定的形制和专门的文体,主要记述死者姓名、卒年和生平事迹。墓志滥觞于秦汉之际,发展于魏晋,完善于北魏,兴盛于唐,延续至明清,经历了由砖造墓志到石刻墓志,由碑形墓志到方形墓志的发展历程。
墓志始于秦汉,发现最早的有秦劳役墓瓦志和东汉刑徒砖志。秦汉之时,墓志少见亦全无系统。三国时期,魏王曹操提倡俭朴、薄葬,禁止树碑为个人立传,一般的士大夫阶层遂将死者的生平及歌颂文辞镌刻于一较小的石面上,此石置棺内随葬,后经出土,称为墓志。有的文辞用韵语结尾的称"铭",也称"墓志铭"。墓志的书法往往能体现当时的书法水平,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古代碑帖鉴赏》费声骞。
墓志,是存放于墓中载有死者传记的石刻。它是把死者在世时,无论是持家、德行、学向、技艺、政绩、功业等的大小,浓缩为一份个人的历史档案,以补家族史、地方志乃至国史的不足。也是墓志断代的确证。
墓志铭包括志与铭两个部分。关于它的起源,纵说纷繁,但墓志铭真正成为一种文体应该始于南朝,正如清朝汪汲在其《事物原会·墓志铭》书中就这样认为,比较可信。
墓志铭在写作上的要求是叙事概要,语言温和,文字简约。撰写墓志铭,有两大特点不可忽视,一是概括性,二是独创性。墓志铭因受墓碑空间的限制,篇幅不能冗长,再说简洁明了的文字,也便于读者阅读与记忆.因此,不论用什么文章样式来撰写墓志铭,均要求作者有很强的概括力。汉朝大将韩信的墓联为:"生死一知已;存亡两妇人。"寥寥十个字,高度概括出韩信一生的重大经历。(节选自《应用写作》月刊1996年第6期《墓志铭写作摭谈》)墓志铭为在坟墓中或坟墓上,以死者生平事迹所写的一份简介,尤其对于伟大或值得纪念的人其墓经常有墓志铭,在中国和西方都有这种习俗的存在,但是近代中国已不流行写墓志铭。墓志铭是给过世的人写的。在古代,墓志主要是把死者的简要生平刻在石碑上,放进墓穴里,中国人讲究立德、立言、立行,死后这些都是要写进墓志铭,以求得人死留名。
随葬记载墓主传记的文字。多刻于石和砖上,个别以铁铸或瓷烧成。内容包括姓名、家世、生平事迹和韵语颂辞等。东汉晚年和西晋墓中或有与墓志相近的方版和小型墓碑,但皆不自名墓志。北魏以后,方形墓志始成定制。下底上盖,底刻志铭、盖刻标题。所记内容真实,可作历史资料,也是确定墓葬年代的依据。埋入墓中的记死者姓名家世和生平事迹的文字。由于在志文之后附有用韵语所作之铭,故又称为墓志铭。一般多刻于石上,也有写刻于砖上的,还有个别的是用铁铸或瓷土烧成的。中国墓志约起源于东汉时期,魏晋以后盛行。日本、朝鲜受中国的影响也有墓志,日本的最早出现于奈良时代前期。
摩崖石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摩崖石刻是指人们在天然的石壁上摩刻的所有内容,包括各类文字石刻、石刻造像,还有一种特殊的石刻———岩画也可归入摩崖石刻。狭义的摩崖石刻则专指文字石刻,即利用天然的石壁刻文记事。 摩崖石刻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石刻艺术,指在山崖石壁上所刻的书法、造像或者岩画。摩崖石刻起源于远古时代的一种记事方式,盛行于北朝时期,直至隋唐以及宋元以后连绵不断。摩崖石刻有着丰富的历史内涵和史料价值 。摩崖石刻,是直接雕刻在山崖石壁上的文字或图像。
造像记,指各种宗教石窟、神龛等像的制作留下记录的文字。所谓“像”主要指基于宗教信仰而制作的崇拜对象。因此所谓的“造像记”,就是指“制造这些像的题记”。因而这些文字在书写或镌刻之初,皆有相对应的宗教造像。造像又作造象。古时为生人、亡人或己身祈福,多有于僧寺或崖壁间镌石成佛像,亦有以金属铸造佛像者,称之为造像。以石刻者,今存有北魏时龙门造像及云冈石窟造像等;以铜等金属铸造者,如陶斋吉金录所载宋韩谦造像及北魏徐常乐造像等。造像功德经并谓造像与写经、造寺、造塔等,同具种种功德。
大体在东汉时期佛教传入中国之后。魏晋以来,在北方盛行的石窟造像的影响下,小型可移动的石造像也趋于流行。它们的风格特征与同时代的石窟造像和金铜佛像基本一致,可用石窟造像和金铜佛像作参照。如北魏早期,佛像的头部出现水波纹发譬,多是身着广袖通肩大衣,其中年代较早的纹摺稀疏,线条较硬;稍晚的则纹摺密而柔软。许多伪刻的石造像,很难与相应的时代风格特征相符。
龙门二十品,是指选自龙门石窟中北魏时期的二十方造像题记,该称号始自清代。其中有十九品在古阳洞,仅有一品在位于老龙洞外的第660窟(慈香窑)。这些造像记中的功德主多是北魏的王公贵族、高级官吏和有道高僧。他们为孝文帝歌功颂德或为祈福禳灾而开龛造像。他们的名字多在史书上有所记载。这些造像记中往往涉及当年的史实,因此,龙门二十品不但是北魏时期书法艺术的精华之作、魏碑书法的代表作,也是具有研究价值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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