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标志着中国能源领域的法治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能源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取代了过去分散在不同法律法规中的能源管理规定,为中国的能源发展提供了更加系统和全面的法律保障。本次解读,通过突出亮点,帮助大家学习《能源法》。
亮点解读⑤:能源安全与应急保障
我国原有的法律法规对能源安全和应急保障的规定较为分散,缺乏系统的保障机制。在《能源法》中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共建、多元互补的原则,规定了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能源储备体系,科学合理确定能源储备的种类、规模和方式,发挥能源储备的战略保障、宏观调控和应对急需等功能。
《能源法》中强调,国家建立健全能源安全储备和应急保障制度,加强能源安全风险预警和应对能力。能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能源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能源设施的安全防护和运行维护,确保能源供应安全。这一规定有助于提升国家能源安全保障水平,应对突发事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第四十八条:能源储备实行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矿产地储备相统筹。
政府储备包括中央政府储备和地方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包括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和企业其他生产经营库存。
能源储备的收储、轮换、动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完善政府储备市场调节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市场大幅波动等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第五十二条:国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联动的能源应急管理体制。
资料提供|企管法规部
平台编辑|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