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欢迎报考浙江财经大学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
一、系与专业介绍
(一)社会工作系概况
浙江财经大学社会工作系隶属法学院,初创于2003年。目前系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开展了很多创新性探索,形成了以应用社会学和企业社会工作为特色的办学与研究方向。其中,社会工作本科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企业社会工作方向成为“全省唯一、全国率先”设置的方向,社会学学科入选学校一流学科A。本学科设置浙江财经大学“长三角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和全省首个“国际社会工作学院”(与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合建),同时建有考研留学工作坊、创新创业工作坊、学术交流工作坊、读书会、田野课堂等“三坊一会一堂”等组织载体,在基层社会治理、企业社会工作等领域研究能力突出。
本学科经过不断建设,已形成一支梯队合理、学历层次高、科研成果突出、社会服务显著的专任教师队伍,能满足社会工作专业高质量教学研究的需求。近年来,教师科研成果显著,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9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项目20多项,在《社会学研究》《民族研究》《社会学评论》等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奖项10多项。
自2017年召开首届华东地区“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社会工作”论坛以来,浙江财经大学社会工作专业致力于搭建区域性企业社会工作与企业社会责任学术交流平台,并在社会工作专硕设置了企业社会工作等方向,在教学培养和实务支持等方面实现了较好的探索和创新,目前该方向已成为我校社会工作专业的“金名牌”,并获得理论和实务部门的广泛认同。在培养条件上,积极构建“政校企社行”五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生道德素质的提高、理论知识的培养和和实操能力的提升。
(二)专业概况
办学特色。浙江财经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设在法学院,专业代码:035200。依托学校的学科优势,发挥社会学学科的基础作用,重视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方法与企业管理、金融服务、司法工作和公益慈善等领域中的融合和应用,突出综合素养和应用技能的培养。
专业方向。浙江财经大学社会工作专硕有四个研究方向:(1)社区社会工作。(2)企业社会工作。(3)社会政策与社会行政。(4)司法(矫正)社会工作。
培养理念。我校社会工作专硕强调国际视野与本土经验、专业理论与实务技能、研究素养与实践能力三个“相结合”原则。
培养目标。我校社会工作专硕旨在培养系统掌握社会工作理论、方法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社会工作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拥有扎实法司法知识与财经知识素养,并将其熟练应用于政策评估、企业管理、社区矫正、公益慈善等实务领域,且具备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级社会工作复合型人才。
(三)培养方式
1. 实行学分制: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经答辩获得通过可按学位申请程序申请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2. 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社会工作实习等多种形式:实务课程可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授课,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为学生上课或开设讲座,加强社会工作实务技能的训练,兼顾研究能力的培养。
3. 重视实践教学:推进线上线下教学、案例教学、体验式教学等。通过校内设计与校外实践结合建立企业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等教学实践“案例库”,同时,要求学生至少有800小时的专业实习。与浙江妇女儿童基金会、浙江微笑明天公益基金会、滨江区人民政府、嘉兴孝慈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浙江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社会责任部等2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教学实践基地,满足学生多元化、个性化实践需求。
4. 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优秀青年博士参加;实行双导师制,即学校专职教师与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研究水平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共同指导。
(四)课程设置(以当年为准)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申请学位时总学分不少于38学分(课堂教学最低要求30学分,实践教学环节6学分,学术讲座1学分,学术论文翻译或文献综述考核1学分;课堂教学中核心课不少于19学分,方向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不少于10学分,其中方向课程不少于2学分)。在校期间参加国际交流项目,同等课程学分的认定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其中同等学力和跨学科的研究生原则上应增加两门基础课程(4学分)。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的有关课程,但不计学分。
课程分为核心课、方向课、专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和必修环节,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核心课程中专业必修课都配备2名以上专任授课教师,具有社会工作实践经验或督导经验者的比例不低于50%。
1. 核心课:《学位论文写作指导课》、《社会工作理论》、《社会工作研究方法》、《社会工作伦理》、《社会政策分析》、《高级社会工作实务》。
2. 方向课:《企业社会工作专题研究》、《现代社区治理研究》、《社会组织管理前沿》、《司法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
3. 专业选修课:《社会企业理论与实践》、《金融社会工作专题研究》、《公益慈善专题研究》、《社会服务项目管理》、《社会福利思想》、《社区社会工作实务模式》、《社会学理论专题》、《数字时代的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督导》、《越轨与犯罪预防专题研究》、《心理障碍与社会工作》等课程。
(五)奖助体系(以学校当年度招生简章为准)
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1.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
2. 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学生的入学考试成绩评定。
表一: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2)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表二: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3.专项奖学金
(1)励学奖励计划
(2)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的具体名称、奖励额度、评审办法等由设奖单位和我校协商决定,费用由设奖单位承担。目前学校设有“浙农-阳光”奖学金、“泰隆之星”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
4.国家助学金发放对象
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按照基本学制年限发放。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按照10个月,600元/月发放。
5.“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学校设有“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新生入学后,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岗位要求,应聘“三助一辅”岗位。岗位津贴根据硕士研究生助教、助研助学金500元/月、助管18元/小时、兼职辅导员600元/月的标准,按照实际工作量计发。符合岗位要求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6.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办理方式等以国家政策和主办银行的要求为准。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7.困难补助
研究生困难补助包括特别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特别困难补助每学年审定一次,分为两个等级,补助标准为一等2000元/人,二等1500元/人。临时困难补助单次不超过5000元/人。
8.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二、招生类别及规模
三、修业年限和学费
社会工作专硕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不能按期毕业者,可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浙江财经大学专业硕士学位培养相关政策规定年限。我校社会工作专硕学费为1万元/年。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考试和录取等相关流程均详见《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招生章程》,可在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查阅)。
五、联系方式
欢迎访问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主页(https://law.zufe.edu.cn/)和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gs.zufe.edu.cn/info/1048/8767.htm)、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https://gs.zufe.edu.cn/info/1048/8769.htm)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571-86754635/87557116;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网址:http://gs.zufe.edu.cn/。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联系方式:封老师 0571-87557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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