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小案护民生丨坡头警方破获3起盗窃案

政务   2024-10-17 17:19   广东  


近日
坡头公安成功破获
盗取工地财物系列盗窃案
抓获嫌疑人2名



2024年6月至7月期间,坡头区龙头镇龙王湾某工地接连发生3起空调主机及建筑材料被盗警情,被盗财物价值约8000元。

接报后,坡头公安分局组织刑侦大队精干力量针对该系列盗窃警情进行梳理分析,展开立案调查。经深入摸排走访,办案民警成功锁定2名嫌疑人赵某和庞某。

10月13日晚上,办案民警果断出击,在坡头区龙头镇、官渡镇先后抓获嫌疑人赵某和庞某,并追回部分被盗空调主机等涉案财物。

经查,赵某和庞某曾是该工地的工人,对工地的情况十分熟悉。离职后,两人因没有经济来源,便乔装成工人进入工地,趁无人看管多次盗窃工地内的财物。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赵某、庞某均对其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赵某、庞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文字:林英杰

图片:坡头公安分局

编辑:林英杰

校对:薛冰心

审核:林国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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