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妈妈”广播亲子普法小课堂第十期

政务   2024-09-30 21:54   广东  


“警”爱“童”行
人人知法
法伴成长



湛江市公安局推出
“警察妈妈”广播亲子普法小课堂
“警察妈妈”和孩子们
带大家一起走进亲子普法小课堂
↓↓↓

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大手牵小手
送法伴成长
“警察妈妈”普法小课堂
紧扣未成年人
合法权益保护、身心健康呵护主题
抓实法制宣传教育
巩固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第一道防线
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编辑:薛冰心

校对:林英杰

审核:林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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