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项研究,高校教师周工作时间达52.3小时,超劳动法规定18.8%。寒暑假周工作时间32.9小时,法定节假日日均工作4.4小时,按年计算比劳动法规定多出195小时。
例如,某位于三线城市的公办高校商学院,制定青年教师坐班制度。要求40岁及以下教师原则上需进入学院设立的“青年人才成长助力站”集体坐班,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坐班期间开展各类学术活动。同时明确了出站条件,教师需满足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或教育部项目、横向项目经费达标)、论文发表(特定级别期刊)、教学科研成果获奖(省级及以上等级)、学生竞赛指导(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等条件其一即可出站。此外,进站教师在资源获取、项目推荐、评优评先等方面享有一定权利,但未按要求坐班将失去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