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公安局2024年度第二批次保安员资格考试公告

民生   2024-12-07 20:53   四川  

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保安服务业实行从业准入制度,凡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考试并取得由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方可上岗。现将甘孜州2024年度第二批保安员证报名考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参加保安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包括:

1.保安服务公司从事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的人员;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的人员;

3.物业服务企业招用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人员;

4.其他志愿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

(二)考试报名的条件。根据《条例》和公安部《公安机关执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通字〔2010〕43号)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1.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2.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4.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5.有严重身体生理缺陷,不适宜从事保安工作的。

二、考试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近三个月内);

4.初中以上学历证明或者学历情况承诺书(附件2);

5.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在天府通办APP申请或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6.1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面写姓名和电话,1张报名登记表用、1张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用、1张制证用)。

三、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保安从业单位统一组织与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员工到业务地所属县(市)公安局报名;个人可到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核发地所属县(市)公安局报名。

(一)报名时间:12月9日至12月17日

(二)报名联系人及地点

泸定县公安局联系人:陈永健,电话:13778392226王清淼 ,电话:18990487657 ,地址:泸定县公安局4楼治安大队办公室

(三)考试时间:12月20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下午14:30至16:30体能测试

(四)考试地点:各县(市)公安局结合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和报考人数,确定实际考场、座次,并通过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参考人员。

 四、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收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非〔2012〕3号)规定,按照100元/人的标准缴纳理论考试、体能测试考试费,考生须在笔试开考检录前30分钟现场交纳考试费用。属地公安机关做好收费登记和后续缴存工作,不得截留、坐支。

 五、考试内容和形式

全部考试人员应穿运动鞋,保安从业单位集中组织的人员需统一着2011式保安服,自招单位和个人报名的人员应穿着得体的运动类服装。

(一)考试内容

分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试两项进行。其中,理论考试主要是保安员专业知识和法律常识等,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编写的《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为主;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

(二)考试方式方法

1.理论考试原则上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进行,按照公安部下发的《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大纲》(附件3),从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题库中随机抽题组卷,考试试题共100题,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县级公安机关也可结合本地实际译制藏文试卷或录制藏文考试语音,题量视情增减,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县(市)公安局自行确定。

2.体能测试。保安员体能(跑步、俯卧撑、仰卧起座等)和技能(队列、执勤勤务、安检常识、防护器械使用、灭火器使用等)考核办法,由县级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成绩60分以上合格。

(三)考试纪律

参加资格考试人员凭居民身份证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得代考替考。参加资格考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1.迟到15分钟以上或缺考的;

2.在考场内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

3.抄袭舞弊,弄虚作假。

(四)其他事项

所有参考人员对个人考试安全负责,注意往返交通安全。体能考试主要考核考生身体素质,请各位考生加强身体锻炼,考试过程中量力而行。对保安员资格考试不合格的,每个科目可当天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重新申请考试的,按规定重新收费。

 六、《保安员证》发放

1.理论和体能考试成绩分别达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的,由甘孜州公安局核发《保安员证》,各县(市)公安局负责通知、分发。

2.《保安员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是保安员从业资格的有效证件,不得涂改、转让和出借,保安员在执行保安勤务时应随身携带本人的《保安员证》。如有遗失或损毁,应及时上报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七、法律责任

考试发证工作结束后,甘孜州公安局将对全州保安从业单位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对招用无证人员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将按照《条例》第四十二条“保安从业单位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1: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学历情况承诺书.doc

附件3:甘孜州保安员资格考试理论复习题库及答案.docx

                                 泸定县公安局公安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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