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拟确定4家旅游景区
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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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设区市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福建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以下4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福州市闽侯县闽越水镇景区
2.三明市大田县桃源里景区
3.宁德市福鼎市牛郎岗景区
4.平潭综合实验区68海里景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5日。
联系电话:0591—87673668,
邮箱:fjwltzykf@163.com。
福建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
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
资料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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