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要求,现将秦都区的2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一、咸阳茯茶特色农产品展销有限公司经营的陕西官茶米茯(茯茶)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故不予立案。经调查,这批次抽检不合格陕西官茶米茯(茯茶)共10盒,货值金额1680.00元,销售了4盒,剩余6盒退回供货商。该店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就进行了召回,因4盒被用于抽样检验,故未有成功召回。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故不予立案。经调查,这批次抽检不合格贡品西岐老醋蛰头共10包,货值金额500.00元,销售了3包,剩余7包已制成菜品。该店因3包被用于抽样检验,7包已制成菜品使用,故未有成功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