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11项医疗服务价格下调

文摘   2024-12-20 18:44   陕西  

12月19日,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自2024年12月20日起,咸阳市11项医疗服务价格下调。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推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均衡,降低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按照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要求,咸阳市自2024年12月20日起下调糖类抗原测定、癌胚抗原测定(CEA)、甲胎蛋白测定(AEP)、细胞角蛋白19片段测定(CYFRA21-1)、血清胃泌素释放肽前体(ProGRP)测定、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NSE)、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测定(SCC)、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TPSA)、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FPSA)、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体内植入术、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体内取出术等11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本次规范治理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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