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不忘党的优良作风:徐特立
徐特立,1877年出生,湖南长沙人。新中国建立后,他以古稀之龄朝气蓬勃地投身于新中国的建设中,致力于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党中央曾评价他“对自己是学而不厌”“对别人诲人不倦”“中国杰出的革命教育家”。毛泽东称赞他是“坚强的老战士”“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之后,徐特立关注的第一件事,就是保持党的优良作风。他认为自己作为一名老党员,一名党的高级干部,应该时刻不忘保持党的优良作风,特别是保持“实事求是,不自以为是”的工作作风。
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徐特立始终把自己当作一名普通公民,从不因为年纪大、地位高、贡献大而居功自傲,搞特殊。
1957年1月,徐老去长沙出席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有关领导建议说:“您老都80高龄了。为了您的健康,小组会您就不用参加了。”徐老却说:“我这次回来,正是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好机会。我虽然年纪大了,但仍能听、能记、能思考,回京以后还要整理材料向党中央、毛主席汇报,不参加会议怎能行?”就这样,每次小组会议他都提前10分钟到,认真听,认真记。那时正值隆冬,长沙的天气又阴冷,徐老患了感冒。同志们都劝他休息,但他仍坚持天天到会。
1949年进城后,组织上为徐特立配备了专车,可他却很少乘坐,经常是步行外出,有时还乘坐公共汽车。为这事,警卫员对他意见很大。徐老知道后,对警卫员说:“你知道小车进一次城要用多少汽油,要花多少钱吗?……我们国家刚解放不久,自己还不能生产汽油,要靠从外国进口。我们进次城,来回的汽油钱,就等于你家一个月的人均收入。现在群众生活还很困难,我们怎能随便增加国家开支,加重人民的负担呢?要是我们干部的生活水平与群众的生活水平相差太大,群众是会有意见的!”徐老又接着说,“少坐车,多走路,至少有三大好处:既可以锻炼身体,又能为国家节约开支,同时又密切了同群众的关系。”警卫员听了徐老这一番话,想想自己也是名共产党员,心中豁然开朗了。
1968年11月,徐老在弥留之际,把自己多年的积蓄交给了组织。他对孩子们说:“你们应该继承的不是我的财产,而要继承老一辈的革命精神。”
02
廉洁奉公一身清:谢觉哉
谢觉哉同志是著名的“延安五老”之一,被人们尊称为谢老。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内务部部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虽身居高位,但谢老从不以元老自居,而是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亲属,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作为党的高级干部,他始终将自己视作人民公仆、普通共产党员,从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对子女和亲属更是严格约束。他经常告诫儿女们:“我是共产党人,你们是共产党人的子女,不许有特权思想。”
不许子女特殊化,是谢觉哉家风的特色之一。早在延安时期,有一次他的孩子到机关食堂玩耍,正遇到开饭时间,管理员想留孩子吃“小灶”,谢觉哉坚决反对,马上要求孩子回家,并嘱咐他们以后少去“小灶”食堂。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期间,因工作需要,公家配给谢老一辆小车。有一次,偶然发现儿女用了车后,谢觉哉非常生气,“国家给我的汽车是工作时才使用的,你们没有权利叫司机开我的车外出”。随后,谢觉哉叫家人付了车费,还在一次党组织生活会上,就孩子动用汽车的事作了自我批评。
谢觉哉参加革命前在湖南老家育有4男3女。新中国成立后,湖南老家的儿女们纷纷希望在京“做大官”的父亲给予“照顾”,走出农村到北京工作。谢老写信劝他们不要来,他说:“你们会说我这个官是‘焦官’(湖南方言,指不挣钱的官)。是的,‘官’而不‘焦’,天下大乱;‘官’而‘焦’了,转乱为安。”他还作诗一首:“你们说我做大官,我官好比周老官;起得早来眠得晚,能多做事即心安。”将自己比作家乡村子里一辈子在地主家做长工的周老官,这显示出谢老的人民公仆本色。后来,有的儿子不听劝阻来京要求安排工作,谢觉哉依旧铁面无私,他说:“全国刚刚解放,下头更需要人,你有文化,还是回家乡工作好。”面对妹夫提出介绍工作的要求,他则回应道:“你要我安排你的工作,除非我回去当老百姓,你来当部长。”
1949年后,谢觉哉曾三次回到湖南,有两次到南馥冲老家。在老家,谢老对子女和家乡干部们的浮夸接待、农村山林环境的破坏、老百姓生活困顿的情况很有意见,他批评教育道:“修车路,不是对我的尊敬,而是对我的不尊敬,人民看了,要说我谢胡子是个官,是个架子很大的官,这是浮夸风的反映。”并坦言:“我两次回乡,都不很称意。我还想回乡一次,不过有三个条件:第一不要派人包围我,要让我行动自由;第二农村要容易买到猪肉;第三要看到到处是幼林。”言语中体现出老一辈革命家清廉正派的风骨。
谢觉哉生活非常节俭,常常是一件衣服、一双鞋子一穿就是十几年,每当家人要给他买新衣、做好吃的时,他总是说:“我们的吃穿已经很好了,再好就要过分。”谢老不仅自己生活节俭,还经常教导子女保持艰苦朴素的生活习惯。20世纪60年代,谢老家中人多,孩子们吵吵嚷嚷地喊着要换房子。为此,谢老给儿女们写了一封家信。信中写道:“有一个观点必须更正:这个房子是很好的,不要因有点点子毛病,就叫嚷起来。”他以“有的人一家子住在一间房里,农村的老百姓有的一年吃不到油,北京市的居民也只能分到4两油,鸡蛋、肉也很难买到”等例子告诫子女“要看过去,看别人,要工作在先,享受在后,当广大人民还十分困难的时候,我们过着这样的生活,应该感到不安,而绝不应该感到不足”。
03
廉洁守法的楷模:罗瑞卿
罗瑞卿同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在廉洁自律方面,罗瑞卿堪称楷模,他的秘书罗家祯回忆:
罗瑞卿同志1949年6月从军队到公安部任职,1950年住宅迁至南池子缎库后巷甲1。这是一个独门小院,罗家住楼房七间,另三间为办公、会客、餐厅。院内的附属房为秘书和公勤人员居住,他家人口多,一个孩子已工作,独立生活,七个孩子上学,一个烈士子女(邓发之女)也在上学,五个亲属,加上他们两口子,最多时有16口人。1953年实行工薪制,他是行政四级,月薪400元。他又是公安军司令员,大军区级,本可拿军队较高薪金,但他以主要工作在公安部为由,坚持拿地方工资。他的夫人郝治平行政十二级,月薪200元,全家每月生活开支及学费、服装和日杂开支,所剩无几。他常穿有补丁的内衣,孩子们的衣服多是大的穿过小的穿。他从未接受过组织上的特殊照顾,也从未接收过部属的馈赠。他为人热情,常自费请熟识的同事到饭店吃饭。他有一个妹妹在四川老家,偶尔也给些经济支援,但对她提出安排子女工作的要求,坚决拒绝。他到外地考察工作时,关照秘书要付饭费、按标准吃,莫要特殊化。可以说,他家的生活是一般常人的生活水平。
人的眼睛里容不了一粒灰尘,罗瑞卿胸中容不下一点腐败。他嫉腐如仇,毫不手软。1952年“三反”运动,公安部揭发出行政处长宋德贵有严重贪污浪费行为。经过专案审查,证据确凿,经法庭审理,判处死刑。正当大会公审前夕,我接到一个电话,反映宋德贵在红军东征时作战有功,负过伤,意思是在审判中是否注意到这个情节。我不敢怠慢,立即向他反映。他听我说完后,脸色变得十分严厉。立即召集公安部党组同志开会,说枪决宋德贵,是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经法院审判定案的。现在有人动摇,说宋德贵东征有功,负过伤,他的功再大,比得过刘青山和张子善吗?党组同志同意罗瑞卿的意见,决心已下,不应动摇。我当时虽颇为难堪,但对罗瑞卿嫉“腐”如仇的精神有了深刻的印象。
罗瑞卿在担任公安部部长时,是执法的领导同志,也是守法的普通公民。有一次,他和两位随行同志去火车站接客人,因为时间晚了,随行同志来不及买站台票,便领着罗瑞卿直接到了检票口,对检票员说了句我们是公安部的,来接客人,便进了站。在回来的路上,罗瑞卿想起了进站的情景,忽然问道:“进站买站台票了吗?”随行同志摇了摇头。等把客人送到住处之后,罗瑞卿立即对那位随行同志说:“现在你马上到车站去补交三张站台票钱,公安人员应当做守法的模范,不能有特权思想,要知道中国古人有一句话叫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要防微杜渐嘛。”
有一次苏联顾问伊凡诺夫由莫斯科经乌鲁木齐到北京,在乌鲁木齐拉了一些哈密瓜,请人送一些给罗瑞卿。罗瑞卿立即吩咐转送给病号。有时,南方一些省市送来一些时鲜果品,他总是一面让送礼的人今后不要再送,一面将东西送到医院去。1957年冬,罗瑞卿去苏联访问,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送给他一台带有点唱机的落地式收音机,他回来后即送给部机关团委,供他们开展机关文化娱乐活动之用。在全国第九次公安会议期间,有些地方代表带来了苹果、葡萄等土特产,罗瑞卿在大会上宣布:“各地带来的东西,一律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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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来源|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
图片来源|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
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