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的通告

政务   2024-12-21 11:02   湖北  

关于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的通告

根据湖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的通知》(鄂森防办发〔2024〕16号)、《森林防火条例》《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市森防指决定在全市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通告。


一、森林高火险橙色预警期: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30日(共40天)。


二、在森林火险橙色预警期严禁以下活动:

(一)严禁烧田(埂)、烧秸秆等农事用火。

(二)严禁携带火种进山、进林。

(三)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烤火、野炊和燃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禁止在野外进行狩猎、吸烟、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森林火险橙色预警期,各地各部门启动如下响应措施:

(一)市森防指、各镇(街道)森防指保持1名副指挥长在岗待命,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镇(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戒备状态。

(二)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防火宣传和警示,充分采取语音宣传、召开垸组会、敲门宣讲等方式,利用抖音、微信、短信等媒介,快速、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公众。

(三)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加强森林火灾防范工作,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加密巡查检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物候等情况,及时研判风险,强化重点管控。

(四)乡镇(街道)、村(社区)将森林防火戒严令张贴到位。自规、公安和镇(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等执法单位加大野外违规违法用火执法力度。

(五)市级专业和乡镇(街道)半专业扑火队伍集中管理、靠前驻防,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六)气象部门持续更新天气实况,发布森林防火专题预报,抓住有利时机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七)乡镇(街道)充分运用“5G+”森林防火预警指挥平台,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处理监测预警信息,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四、违反本通告第二条规定的,由市公安机关根据《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麻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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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莲  陈楠  郭玲  朱秀  王逸帆

编审:谢正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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