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政务   2025-02-06 19:02   贵州  

贵州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1月19日在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贵州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多措并举增收节支,全省财政收入年度目标超额完成,民生类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风险隐患持续化解,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财政总收入3780.95亿元,比2023年(下同)增收115.83亿元,增长3.2%。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69.62亿元,为预算的101.4%,增收91.25亿元,增长4.4%。其中:税收收入1243.06亿元,增收21.18亿元,增长1.7%;非税收入926.56亿元,增收70.06亿元,增长8.2%。加上中央转移支付3915.21亿元,以及一般债务收入(含再融资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2919.83亿元,收入合计9004.66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522.42亿元,增支318.72亿元,增长5.1%。其中:民生类重点支出4436.6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加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2482.24亿元,支出合计9004.66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4.04亿元,为预算的100.6%,增收22.91亿元,增长3.6%。其中:税收收入299.41亿元,增收6.17亿元,增长2.1%;非税收入354.63亿元,增收16.74亿元,增长5%。加上中央转移支付3915.21亿元,以及一般债务收入(含再融资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市县上解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1873.21亿元,收入合计6442.46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05.45亿元,增支80.42亿元,增长5.6%。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3194.37亿元,以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债券转贷市县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1742.64亿元,支出合计6442.46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15.28亿元,为预算的177.1%,增收33.24亿元,增长1.5%。加上中央补助174.82亿元,以及调入资金、专项债务收入(含再融资债券)、上年结转收入等2741.31亿元,收入合计5231.41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81.3亿元,增支541.42亿元,增长23.1%。加上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2350.11亿元,支出合计5231.41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18亿元,为预算的85.3%,减收195.02亿元,下降84.3%。加上中央补助、市县上解收入、调入资金、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2734.53亿元,收入合计2770.71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0.39亿元,增支108.93亿元,增长63.5%。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专项债务转贷支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2490.32亿元,支出合计2770.71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4.51亿元,为预算的89.4%,减收10.53亿元,下降5.7%。加上中央补助0.8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3.29亿元,收入合计188.63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4.3亿元,增支1.03亿元,增长0.9%。加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74.33亿元,支出合计188.63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1.22亿元,为预算的98.1%,增收15.78亿元,增长12.6%。加上中央补助0.8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86亿元,收入合计146.91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8.79亿元,增支27.58亿元,增长38.7%。加上省对市县补助1.02亿元、调出资金47.1亿元,支出合计146.91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72.29亿元,为预算的101%,增收102.78亿元,增长5.5%。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76.73亿元,为预算的100.8%,增支67.01亿元,增长4.2%。当年收支结余295.5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750.26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75.6亿元,为预算的102.5%,增收54.54亿元,增长6.6%,其中:保险费收入654.99亿元、财政补助收入157.36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63.25亿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71.11亿元,为预算的98.72%,减支19.38亿元,下降2.8%。当年收支结余204.4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05.66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收支
全省政府债务限额20361.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002.1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359.38亿元。省本级政府债务限额4992.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827.0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165.74亿元。
全省政府债务余额快报数17537.0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679.1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857.96亿元。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287.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86.5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700.89亿元。全省及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未超过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落实存量和一揽子增量政策,强化预算收支管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严防财政运行风险,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助推全省经济在顶压前行、负重前行中持续回升向好。
(一)落实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一是着力打造“六大产业基地”。围绕新型工业化推进布局,出台财政支持“六大产业基地”建设的18条政策措施,聚焦“一图三清单”和“3533”目标任务,安排22.8亿元支持“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等。全省投入财政科技资金88.26亿元,支持基础研究、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科技创新发展,为我省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实施六大重大科技战略行动等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产业发展作用。“四化”等产业基金累计支持“六大产业基地”“富矿精开”等28个项目74.83亿元。安排44.8亿元省属企业资本金,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资监管切实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二是落实“富矿精开”战略部署。聚焦重点成矿区带调查评价和国家战略性矿产勘查,统筹加大地质勘查资金投入。安排省级地质勘查资金3.68亿元用于全省55个找矿项目,支持全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产业基金等引导作用,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富矿精开”。三是全力支持全省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投入247.8亿元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拨付云南省、四川省补偿资金3000万元,推动与重庆市签订跨省补偿协议,安排全省八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奖励、补偿资金8100万元。统筹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资金保障工作。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资我省磷化集团磷石膏治理等3个项目共9.3亿元。四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88.14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轮作、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支持大豆及油菜种植、粮油单产提升行动等,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11.33亿元,用于推进种业、畜牧业、生态渔业等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支持创建产业强镇等。统筹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14.04亿元,支持4048个行政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下达省级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资金2亿元,引导地方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1.42亿元,支持5个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探索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具有贵州特色的有效路径和示范样板。统筹中央和省级厕所革命奖补资金5.32亿元,着力提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五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安排支持贵安新区开发建设专项资金30亿元,支持遵义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毕节建设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安顺建设航空产业城、黔东南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专项资金各5亿元,助推各地发挥比较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一是发挥政府投资效益。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917.15亿元,推动基础设施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145.32亿元支持全省278个“两重”“两新”项目建设。分配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43亿元,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51.12亿元,重点支持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项目建设。安排300亿元用于注入“四化”、贵阳大数据科创城等产业基金和产业发展。二是激发消费市场活力。统筹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35亿元、中央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8582万元以及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4.7亿元,大力实施我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进一步激发消费潜能。安排促消费资金3亿元,重点面向商场超市、餐饮娱乐、旅游休闲、体育健身等领域发放普惠消费券,大力拉动2024年春节期间消费。三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安排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75亿元,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民营经济项目1.78亿元,主要用于民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等项目。争取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395万元,对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实施奖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处理处罚33家违法违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三)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一是全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压紧压实各级“三保”保障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制定全省统一的“三保”项目清单,规范发放规则及保障标准。实现所有市县“三保”需求编制及预算审查全覆盖,督促市县精准编制需求并足额纳入预算。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及风险应急处置,督促市县优先保障“三保”,硬化“三保”预算刚性约束。优化兜底保障机制,支持市县用最稳定可靠的财力保障“三保”。省级财政统筹财力设立“三保”专项奖补,补助资金规模逐年增加。持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2024年共计下达市县转移支付3424亿元,有力增强市县财政“三保”保障能力。二是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深入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强化政府法定债务管理,依法将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纳入预算予以保障,确保政府法定债务不出风险。强化债券资金在线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早形成实物工程量,发挥稳投资效应。2024年分配贵州置换隐性债务的政府债务限额已发行使用完毕,有序化解隐性债务,降低成本,减轻地方偿债压力。完善政策制度机制,出台隐性债务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全流程管理。稳步推动融资平台压降和转型。坚决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确保支出强度只增不减,统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9.7亿元,主要用于健全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下达可由重点帮扶县统筹整合使用的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84.91亿元,重点帮扶县已整合资金规模63.8亿元。深入开展惠民惠农补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做好脱贫人口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监测和调度,推动52项惠民惠农补贴通过“一卡通”发放338.64亿元,惠及群众1034.89万户(人)。四是做好防汛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做好资金保障,统筹中央和省级防灾减灾救灾专项资金74.03亿元,支持各地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等。
(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加大就业和教育经费投入。统筹就业补助资金28.68亿元,重点保障各地促就业、稳就业。统筹中央和省级教育资金391.04亿元,支持基础教育学位供给保障,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推动现代化职业教育提质扩容和省属高职院校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完成省市(州)共建本科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和省属高校布局优化调整。调整完善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学生资助补助标准并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并降低贷款利率。全省教育支出1209.88亿元,党的十八大以来,连续12年实现教育支出“只增不减”。二是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省投入资金33.86亿元,推动实施“七个专项行动”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统筹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231.82亿元,支持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70元/人。统筹资金35.03亿元,推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是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4.92亿元。全省城市和农村低保人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778元/月、6818元/年,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的最低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1900元、1400元。春节前向全省240万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发放春节慰问补贴2.4亿元,国庆节前向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提高困难群众收入。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53元/月。下达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8000万元,支持全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万户。四是支持基层基础“强双基”。贯彻落实深化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部署,省市两级财政新增每村6.4万元、每个城市社区10万元补助,由省市两级财政按8:2比例承担。指导市县全面落实年度考核奖向乡镇倾斜政策,规范和完善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基层干部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五是支持文化领域事业发展。统筹中央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5.49亿元,支持和引导各地落实国家和地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安排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1.57亿元,支持旅游宣传推介营销、重大活动、乡村旅游等。设立省级红色资源保护管理利用专项资金,提升我省红色资源保护管理利用工作和红色文化整体呈现水平。支持“村超”“村BA”等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五)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推动市(州)调整完善市对下财政管理体制。全面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支持市(州)因地制宜出台改革举措。推动实施教育领域部分事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适度提高省级分担比例,加大对教育事业的保障力度。完善“能进能出”的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市(州)合理配置区域资源,提升发展活力。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奖补机制,引导产业发展基础好,收入增长快、增量多、贡献大地区加快发展。二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按照中央改革部署,围绕明确实施范围、完善收入机制、提升支出效能、强化预算管理等四个方面,推动出台我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施意见,更好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功能作用。顺利推动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现我省水资源费制度向水资源税制度的平稳转换,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三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稳步推进支出标准建设,更新支出标准目录清单,强化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及执行中的运用,更好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严格按照《贵州省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行项目评审。加强动态监控管理,设置监控规则,防范财政资金违规使用,把财政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持续完善“1+1+N”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断强化绩效管理约束,选取覆盖面广、影响力大以及发现问题相对较多的政策和项目开展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四是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出台全省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工作方案,对“三保”保障困难、债务风险高的县区实行更加严格的“过紧日子”措施。认真落实财政部要求,督促市县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加大预算压减力度,为保民生、防风险、促发展腾出更多财力空间。结合审计监督、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等情况,压减涉及的省级部门专项资金。五是全面加强财会监督。出台我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省级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贯通协调,逐步构建我省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组织对全省行政、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检查,对中介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持续推动完成地方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全省上下团结奋斗和社会各界帮助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辛勤付出的结果。在此,对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三、202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
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好激发活力、稳定预期、防范风险,促进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
综合研判全省经济形势,兼顾需要与可能,202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2%安排,预计为2213亿元左右。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3277.87亿元,以及新增一般债券(含上年结转的结存限额等)、各级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收入等1495.64亿元,全省收入合计6986.51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5960亿元安排,比2024年年初预算5790亿元增加170亿元,增长3%左右。年度预算执行中,中央非固定专项补助下达后,实际支出还会增加。加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上解中央支出等1026.51亿元,支出合计6986.51亿元。收支平衡。
2025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2%安排,预计为667亿元左右。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3277.87亿元,以及新增一般债券(含上年结转的结存限额等)、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市县上解收入等818亿元,省本级收入合计为4762.87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512.03亿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增加61.15亿元,增长4.2%。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2900.9亿元、上解中央支出、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新增一般债券转贷市县支出、结转资金安排支出等349.94亿元,省本级支出合计为4762.87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13.74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减少801.54亿元,下降34.6%。加上中央补助20.76亿元,以及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1905.5亿元,收入合计3440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46.16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减少1235.14亿元,下降42.9%。加上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结转资金安排支出等1793.84亿元,支出合计3440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74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加5.56亿元,增长15.4%。加上中央补助20.76亿元,以及市县上解收入、调入资金、专项债务收入、结转收入等1580.83亿元,收入合计1643.33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2.77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加2.39亿元,增长0.9%。加上省对市县转移支付35.81亿元,以及专项债券转贷支出、调出资金、债务还本、结转安排支出等1324.75亿元,支出合计为1643.33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4.94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加20.43亿元,增长11.7%。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74亿元、中央补助0.83亿元,收入合计198.51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3.41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加9.11亿元,增长8%。加上调出资金等75.1亿元,支出合计198.51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3.81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加12.59亿元,增长8.9%。加上中央补助0.83亿元,收入合计154.64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1.6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加2.82亿元,增长2.8%。加上调出资金52.02亿元,省对市县的补助1.02亿元,支出合计154.64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33.78亿元,增加61.51亿元,增长3.1%。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27.89亿元,增加151.16亿元,增长9%。当年收支结余205.8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956.16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75.14亿元,减少0.5亿元,下降0.1%。其中:保险费收入678.29亿元、财政补助收入168.78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28.07亿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59.11亿元,增加88亿元,增长13.1%。当年收支结余116.0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621.69亿元。
四、2025年财政主要任务
2025年全省财政系统将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全面落实财政一揽子增量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大基本民生保障投入,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统筹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一)着力加强收支管理,确保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强化组织收入。围绕预期目标科学合理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大抓产业,在发展中涵养税源、培养财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精准谋划争资争项。充分利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的一系列重大政策,全力抓住中央增加赤字率、增加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增加专项债券、支持提振消费、支持“两重”“两新”等重大政策机遇,与有关职能部门一道,扎实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倾斜支持。加强重点支出保障。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合理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确保各项重大战略任务得到有力保障。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使用的精准性、针对性、有效性,促进支出进度与实际需求更加衔接匹配。
(二)加大财政重点支持力度,推动投资消费相互促进。大抓项目扩大有效投资。安排省级前期工作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我省重大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资金,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投资力度,提高投资效益。抢抓国家“两重”“两新”政策调整优化和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机遇,动态完善重大项目“三张清单”。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实时跟踪,实现项目分配、资金下达、使用进度等全流程监控,加大现场核证力度,避免资金闲置、挪用、浪费。加强财政与金融的配合,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合理安排债券发行,加快债券资金预算下达,及时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严格按照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大力支持提振消费。落实新一轮促进居民增收行动,严格兑现惠民惠农补贴。贯彻落实国家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计划,充分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稳住和撬动汽车、家电家居、数码产品等重点领域商品消费。继续安排促消费资金发放消费券,重点支持商超、餐饮等,进一步打开消费空间、激活消费潜力,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支持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围绕资源、客源、服务“三大要素”,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培育、业态升级、服务提质和存量资产盘活“四大行动”,统筹安排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旅游发展基金补助等资金,支持旅游项目、宣传推广、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等,持续提升“黄小西吃晚饭”景区业态。支持进一步加快恢复国际客运航线,拓展国际货运航线,打造省内“支支串飞”航线网络布局以及推动我省民航产业发展。支持贵旅集团持续健康发展、扩大“小车小团”业务规模。支持大抓招商引资。大力支持开展新一轮产业大招商,创新招商引资方式,落实重大项目建设“5+3”工作机制,动态更新“一图三清单”。坚持招商和稳商并重,依法依规加大财政补助、综合救助,帮助企业渡难关。持续开展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继续大力实施财政补助政策,用好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直达机制,保障资金专款专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做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发挥好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担保费率、反担保措施,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惠企扶持力度,落实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等优惠政策。健全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支持开展营商环境大改善专项行动。
(三)集中财力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大抓产业。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新增安排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坚持大抓产业、主攻工业,大力推进“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和“3533”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等,加快建设具有贵州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继续安排300亿元注入“四化”等产业基金,推动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以市场化方式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安排专项资金推动工业领域企业技改、数字化转型和设备更新等。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包含民营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业企业上规入统,培育壮大企业主体。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我省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重点包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天然气政府储备能力、煤矿产能及安全生产水平提升、电煤保供等。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支持贵州航空产业城建设。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全力支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财政科技资金80%以上投入“六大产业基地”等领域。安排省级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事业发展。支持全国重点实验室培育、省实验室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等。深入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扶持计划,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与重大科技项目。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人工智能、行业大模型、大数据算力产业等,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积极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专项债券、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等,支持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安置房遗留问题处置,加大力度盘活存量商品房和闲置土地,支持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安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资金,深入实施“强省会”行动、推动毕节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加快打造遵义省域副中心、支持安顺建设航空产业城、黔东南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继续安排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激励奖补资金,支持县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大豆、油菜种植补贴政策,加快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加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奖补到户力度,落实中央产粮大县奖励制度,在安排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时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产粮大县。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装备支撑。统筹资金支持农村“两清两改两治理”,打造干净整洁美丽乡村,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聚焦建设美丽贵州,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深化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继续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四)提高财政风险防控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基层“三保”的有关精神,压紧压实“三保”保障责任,建立健全“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的分级负责机制。加强事前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保支出标准与财力相匹配,对照中央“三保”清单研究制定省级保障清单,合理确定“三保”范围标准。加强对县区预算编制的指导,确保使用稳定、可靠的财力足额安排“三保”支出,在预算执行中加强库款管理,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要。健全财政运行监测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激励奖补机制。对于未坚持“三保”优先,挤占挪用“三保”资金导致出现风险地区,加大追责问责力度。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强化政府法定债务管理,将到期政府法定债务本息全额纳入预算安排。用好“较大规模增加债务额度,支持地方化解隐性债务”的财政增量政策,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快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压降转型。坚决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严格落实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对新增隐性债务问题“零容忍”。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优先支持发展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加大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重点群体和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地区的支持力度,研究过渡期后帮扶政策,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五)坚持人民至上,在高质量发展中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统筹用好稳岗返还、税费减免、就业补贴等政策,加大对稳就业的支持。支持实施“六六就业稳岗计划”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政策措施,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优先保障财政教育投入,支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学生资助等。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继续推进省属高职院校管理体制改革。优化高等教育、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等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资金支持省外高水平大学“组团式”帮扶我省学科建设。提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中职教育、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更好发挥资助育人作用。安排资金用于全方位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深入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银龄计划”和顶尖人才后备人选遴选支持行动,支持人才基地建设、引进产业重点人才和办好贵州人才博览会,助推贵州人才大汇聚。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安排城乡居民医保省级补助、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医疗救助等资金,提高卫生健康水平。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支持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建设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二期项目。继续支持建设50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强化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推进实施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增强医保制度的公平性。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安排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以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资金,支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抓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配套政策落实,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升城乡低保标准。支持办好2025年“十件民生实事”。
(六)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以及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蹄疾步稳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推动健全综合统筹、科学规范、约束有力、讲求绩效的现代预算制度。拓展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强化数据赋能。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推进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权责配置合理、收入划分规范、财力分布均衡、基层保障有力的省以下财政关系,激活市县发展产业、涵养财源的内生动力,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提高市县财政保障能力。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部署,落实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改革。继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不动摇,保持“严”的基调和“紧”的态势,扎实做好支出预算编制,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对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按统一比例压减,推动财政资金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聚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集中财力保民生、防风险、促发展,有力有效服务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实施,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推进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以绩效自评为基础,夯实重点领域的财政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加大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力度,推动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七)全力强化依法理财,确保财政资金管理安全规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自觉依法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认真执行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决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维护预算法权威。认真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相关工作,回应人大代表关切。持续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提升动态监控效能,严格财政收支规范管理,不断巩固拓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成果。围绕重点领域、关键问题持续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坚决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破坏财经秩序的问题。进一步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行政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严厉打击财务造假。聚焦财务造假重点领域,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依法严厉打击伪造会计账簿、虚构经济业务、滥用会计准则等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协会自律监督,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监督,督促其发挥“看门人”作用。聚焦行业突出问题,对无证经营、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把财政工作放在贵州现代化建设“三者”定位和“五期”方位的坐标系中去审视,扎实做好财政保障,以实际行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担当作为、开拓进取,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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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日报

统筹:张烈烈

编审:代芹涟

微编:杨   阳

“贵州改革”微信2025年第484(总第9389期)

2025年2月6日

贵州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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