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发布了《关于拟入选第二批自治区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名单的公示》,杭锦旗拟入选。
关于拟入选第二批自治区
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
融合发展示范区名单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自然资源厅 住建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经旗县区人民政府申报,盟市文化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联合推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联合评审,拟确定包头市青山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等8个旗县区为第二批自治区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受理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文化大厦
传真:0471-6968787
电子邮箱:nmgwltcyc@126.com
附件:拟入选第二批自治区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25日
拟入选第二批自治区
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
融合发展示范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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