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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未购买交强险
发生交通事故
作为侵权人责任如何承担?
近日
灵宝市人民法院
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李某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
法院审理
法条链接
交强险作为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险种,旨在为受害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济。交强险的投保具有强制性,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为车辆购买该保险。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明确,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无论主次责,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本案中,李某虽然负事故“次责”,依法却要“全赔”。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应及时投保交强险,切莫心存侥幸心理,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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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黄梅 苗钰艳
编辑:张芸曦
责编:侯 敏
审核:张克民(第16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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