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资助项目
快来了解一下吧!
2024年8月
奖贷助勤中心:
从入学到毕业
学校奖贷助勤中心
全程陪伴、用心呵护
助力每一位北京电影学院的学生
成长成才,筑梦光影!
2024级的研究生们:
各项资助项目等你来解锁!
PART-01
报到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按国家资助政策规定,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
PART-02
报到时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后续通过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等方式缴纳学费及住宿费。
PART-03
入学后
01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可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北京银行申请,无需担保或抵押。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利息学生支付,按约定偿还本金。
02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在读全日制(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
0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同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奖励证书。
04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而设立,面向全体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延期)每学年评定一次。博士研究生:按照当年博士研究生在校生人数的80%给予发放(不含定向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按照当年硕士研究生在校生人数的50%给予发放,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05 “三助”岗位助学金
为更好地培养研究生地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责任意识,发挥研究生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工作中地作用,学校鼓励和支持研究生通过参加助教、助研和助管等工作,在培养锻炼其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同时,获得一定岗位助学金。
06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获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 40 小时,工资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07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08 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按规定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金额予以补偿代偿。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
电话:82042130
海淀校区:F楼303
怀柔校区:行政楼C1-8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