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救援部门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政务服务领域,执法不公、选择执法、随意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漠视企业合法诉求等损害营商环境等问题。具体包括:
1.趋利性执法问题。对同一违法行为区分不同地域、不同对象选择性执法,分别处以不同罚款金额,以及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选择性执法问题。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过度处罚,或者随意降低对消防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随意扩大消防违法行为的范围;对消防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基本相似的案件,处以不同的罚款数额等问题;
3.执法扰企问题。不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消防救援部门工作人员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审批(以下称“消防行政许可审批”)、执法监管中以权谋私、对投诉举报消极应付、久拖不办等问题。具体包括:
1.在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火灾隐患整改、办理消防行政许可审批手续、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产品、“智慧消防”系统开发和运维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社会消防培训机构,利用职务影响插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和安装;借到企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演练、防火巡查之机,索要或收受培训费、慰问金等问题;
2.利用消防安全信用监管职权从中谋取私利的,或未按规定及时处置异议信息等问题;
3.靠消吃消,以“入干股”、变相借贷、成立“影子公司”、培植亲属“代理人”等形式违规参与涉消经营活动;
4.对群众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处置不及时,消极应付、久拖不办等问题。
(三)消防救援部门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推诿扯皮;耍官威搞特权,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以及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执法“微腐败”等不正之风,漠视群众利益、失职失责行为等问题。具体包括:
1.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反映强烈的消防安全隐患举报等回应不及时、处置不积极、工作不担当,对群众正当合理的诉求推脱“踢皮球”、撇责任等问题;
2.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等过程中,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对待群众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
3.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及辅助执法文员存在吃拿卡要等“微腐败”行为;
4.接受执法对象宴请、馈赠名贵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电子红包、使用其车辆等问题。
1.举报投诉电话:0762-3889007;
2.举报投诉邮箱:hyxfjjsjs@163.com;
3.举报投诉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永福西路303号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邮政编码:517000。
(一)举报投诉人举报、投诉、提供的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及依据。提倡举报投诉人在举报投诉过程中实名举报,无明确指向性问题的匿名举报投诉不予受理;
(二)举报投诉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将依法追究举报投诉人法律责任;
(三)消防救援部门将依法对举报投诉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保障举报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不会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投诉人身份、举报内容等情况;
(四)举报投诉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尽快处置,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进行反馈。
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