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炸街”
往往离不开非法改装。
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后,
一旦出了交通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时,
负责改装的门店及个人
需要为此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记者11月9日从广州交警获悉,2023年7月26日21时许,杨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广州市海珠区安悦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安悦路琶洲生态园对出处摔倒,事故导致杨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杨某驾驶车辆未佩戴头盔,且超速行驶。经第三方技术检验机构对涉事车辆进行鉴定,该车不属于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规定的车辆,实为以电动机为动力装置驱动车辆行驶的两轮普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经深入调查,该车为中间商陈某在广州毅*电动车商行购入并卖给杨某。该车出厂时为电动自行车,该商行对该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包括加装中箱、加长鞍座,拆除链条和脚踏等,同时在销售时引导客户解除车速限制。鉴于该商行的违法行为造成了人员伤亡,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商行作出罚款35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并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根据相关证据材料证实,该商行的实际控制人郑某在明知该车辆速度、重量等安全性能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仍向消费者出售,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警方已对该案立案侦查。
今年10月23日,位于花都区新雅街的集祥**装饰材料加工部被立案调查;同一天,在天河区盈力街,广州市胜*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也被立案调查;10月24日,位于荔湾区环翠南路的广州市粤*摩托车租赁有限公司被立案调查;10月30日,在白云区鹤龙街鹤边细彭岭路,广州宝*汽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被立案调查……
通过对非法改装车辆使用人进行深入询问,结合汽配汽修行业重点区域的走访调查,广州交警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涉嫌非法提供改装业务的经营者进行突击检查,由交通运输部门对违法经营者处以2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相关部门立案追诉,进一步强化执法震慑力。为他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根据9月27日发布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经营者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最高处五万元罚款;非法改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非法改装的,最高处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个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所造成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还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为他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增加了车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扩大损害的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情况,为他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如果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据统计,2024年以来,广州交警联合相关部门查处涉嫌非法改装门店81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6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9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改装电池,安全隐患极大,极易造成火灾亡人事故,教训惨痛。广州市应急部门提醒,如果市民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改装等行为,请拨打12345或96119举报。案例令人警醒
该如何避免电动自行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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