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慧眼工程”专用技术预研项目指南

时事   2024-12-01 21:41   北京  
某部于2024年11月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了装备预研专用技术指南(8条涉密信息请按照网站“服务指南-涉密查询流程”要求,到网站各分中心现场查询,具体指南见涉密公告附件),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装备预先研究的单位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参加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涉密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应保密资质。机密级指南需要二级及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质。如保密资质过期的,应提供由保密资质认证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续审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可采用独立申报或联合申报,独立申报方式只包括一家申报单位,无其他单位联合参研,联合申报方式由申报单位牵头,其他优势单位自愿联合参研,牵头单位和联合参研单位及申请人均应符合申报单位要求和申请人要求。
3.针对同一指南条目,同一单位只允许申报或参与申报一份项目建议书,如果发现同一单位以牵头申报或联合参研任一形式出现在同一指南条目两份建议书中,相关建议书均将视为无效。
4.申报单位和联合参研单位管理部门应对本单位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填报《装备预先研究项目单位审查意见》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5.项目申报单位名称应为标准全称,与单位公章名称严格一致,并作为后期合同订立单位名称。
(二)申请人
1.申请人应为中国国籍,申报单位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限1人。同一年度,以申请人身份申请及在研的装备预研专用技术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申报单位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内容、申报项目必须满足指南条目所列研究目标(含技术成熟度)、主要技术指标、进度、成果形式、经费限额等全部要求;除指南条目明确允许,不可只申报部分研究内容;根据自身研究条件和基础,申报单位可缩短研究进度。
(四)不受理因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进入黑名单,尚未解禁的申报单位和申请人的项目申报;不受理承担上一个五年规划装备预研专用技术项目,未通过验收的申请人的项目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单位应授权申请人作为委托代表参与项目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供对该申请人参与该项目的授权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预审申请材料要求
(一)资格预审申请材料
1.《申报单位信息表》纸质版(A4纸,加盖单位公章)1份和电子版(PDF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
2.保密资质复印件纸质版(A4纸,加盖单位公章)1份和电子版(PDF盖章扫描版),保密资质单位名称应与项目建议书、《申报单位信息表》中单位严格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专用技术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版(EXCEL版)1份,请确保信息表内容与申报书严格一致,清单顺序应与申报项目文件提报顺序一致。
4.《装备预研项目单位审查意见》含附件,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扫描PDF盖章版)材料1份。
5.申请人应为中国国籍的《承诺书》(格式自拟)。申报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扫描PDF盖章版)材料1份。
6.申请人限1人。同一年度,以申请人身份申请及在研的装备预研专用技术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申报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扫描PDF盖章版)材料1份。
7.申报单位和申请人不存在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进入黑名单,尚未解禁的情况;申请人不存在承担上一个五年规划装备预研专用技术项目,未通过验收的情况的《承诺书》(格式自拟)。申报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扫描PDF盖章版)材料1份。
8.申报单位对该申请人参与该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扫描PDF盖章版)材料1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1份。
9.项目申报采用联合申报方式的,联合参研单位提交资料同上,附在牵头单位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由牵头单位统一提交。
10. 本采购需求查询打印页(仅接受全军武器装备信息采购网公告打印页,纸质版)。
(二)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
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申报单位信息表。
2.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保密资质。
3.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专用技术申报项目信息表。
4.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装备预研项目单位审查意见。
5.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申请人中国国籍承诺书。
6.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申请人申请及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的承诺书。
7.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申报单位和申请诚信承诺书。
8.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委托申请人授权书。
(三)注意事项
1.指南条目名称包括三部分内容:“专用-306××××××××(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例如:指南条目“专用-30601010101-基于新体制XXXX天线技术”,“专用”表示该指南条目属装备预研专用技术,“30601010101”为项目编号,“基于新体制XXXX天线技术”为项目名称。
2.项目申报采用联合申报方式的,牵头单位和联合参研单位均属于本公告中所述的“申报单位”。联合参研单位需要按照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附在牵头单位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由牵头单位统一提交。
3.申报单位可以申报多个项目,每个项目应单独提供材料。
三、申请受理
1.本次发布的专用技术项目指南条目不进行网上对接,可以电话咨询或交流。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采取现场受理的方式,不受理非现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
2.有意向的申报单位于公告截止日期前(2024年12月27日18时00分)将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拟报名的项目编号(不得包含项目名称信息)以短信形式发送至电话18884166152,无邮件报名,送达的文件将不予接受。
3.同一项目申报材料由牵头申报单位负责统一提报;同一单位本批所有申报项目材料,由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以项目为单位分别准备项目材料,统一提报。
4.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时间12月2日08时30分起-12月30日15时00分止。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地点将在短信报名后以短信形式告知,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8884166152(仅商务,技术咨询联系方式见项目指南)。同步开展资格预审与材料递交,审查未通过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可修改后在递交期限内再次提交,超过递交时限不予受理。
四、结果通知、需求对接及评审确认文件发放
1.资格审查结束后,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向申报单位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内容仅限于告知本申报单位是否通过,不通过的告知原因;不公布其他申报单位通过情况,不公布通过审查单位的名单。
2.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进行需求对接。
3.向完成需求对接的单位发放评审确认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发放评审确认文件,不受理后续项目建议书的申报。



装备采购
装备科技信息交互平台,发布军品采购相关信息,提供高端咨询,促进需求对接,助力投标竞标。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