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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浮山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冯某采取拘留措施。
2024年8月8日,申请人边某与被执行人冯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浮山法院收到申请人边某的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干警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冯某除了该案外,还与贾某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两起执行案件案款总计达18万余元。浮山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冯某,并向其送达《预拘留执行通知书》,敦促其还款,但均无果。冯某长期失踪断联、玩“躲猫猫”,“花式逃避”躲执行,自以为可以“逃之夭夭”。
2024年11月4日,浮山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冯某拘传,经多次劝导无果后,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对被执行人冯某司法拘留15日。
强制执行是对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有力回应,更是对逃避执行者传达出的有力震慑。对于未积极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临汾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各类执行措施,严惩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行为,全力兑付当事人胜诉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法官提醒
1、被执行人应当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自己的义务;在人民法院传唤时,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如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被执行人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2、年关将至,逃避不是办法,被执行人应端正态度,积极与申请人、法院工作人员沟通纠纷解决方案。逃避执行会导致一系列其他法律后果,如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房产等会被法院冻结、查封、扣押,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个人信誉和事业发展及子女就学、就业。
来源:浮山法院 智慧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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