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不仅让我卸下了思想包袱,更是给了我继续履职尽责的底气和勇气。今后,我将用工作成效来回报组织的信任……”日前,邓州市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孙某召开澄清正名会时,孙某当场表态。
此前,该市纪委监委收到实名举报,反映孙某在参与城市建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和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干预司法审判工作,便第一时间展开核查。经过深入调查核实,确定反映人张某的举报不属实。为保护孙某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邓州市纪委监委启动澄清正名程序,通过召开会议、向孙某本人及所在党支部送达澄清正名函等方式为其澄清正名。
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近年来,邓州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努力打好查处诬告与澄清正名、精准问责与容错免责、纠正有错与鼓励有为的“组合拳”,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开拓进取。今年以来,已排查起底问题线索50件,向公安机关移送3件,惩治诬告陷害者1人,为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
该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南阳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暂行办法》,在内部建立信访、案管、监督检查、干部监督等联审机制,精准区分对待诬告与错告。对外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作配合,制定并落实会商研判、线索移交、联动处置等机制,形成惩治合力。
为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该市纪委监委建立澄清正名台账,将相关情况纳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反馈组织部门作为选人用人参考,形成事前分类施策、事中审慎稳妥、事后规范管理的“闭环式”工作流程。同时,一体推进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用组织的关心关爱激发纪检监察干部敢于履职担责的内生动力。(王亚 惠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