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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青岛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总体实施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支持全市“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及配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四个细分行业,有数字化转型改造计划的工业中小企业。其中,细分行业的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和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改尽改”、规下工业中小企业“愿改尽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程序
(一)在线评测。组织拟申报的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zxqySy/main),完成目前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并下载“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等级证书”。
(二)在线申报。组织拟申报的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登陆“青岛政策通平台”(网址:https://zccx.qingdao.gov.cn/)进行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青岛政策通平台项目申报使用手册》),并上传相关附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18:00(之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区市初审。各区(市)在“青岛政策通平台”上对企业提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条件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试点企业,汇总后正式行文推荐上报。请各区市于2024年7月23日前完成网上推荐及行文推荐工作,报送至市民营经济局政策规划处(纸质件推荐行文文件和推荐汇总表1份,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PDF版通过金宏网发送)。
(四)审核确定。市民营经济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各区市推荐的企业进行综合审核,研究确定青岛市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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