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二批试点企业公布啦!申报详情一篇速览!含完整附件!

创业   2024-08-19 16:33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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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等要求,根据《关于征集青岛市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的通知》(青民发字〔2024〕19号)工作安排,市民营经济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二批试点企业征集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区(市)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现确定236家企业为青岛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二批试点企业(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申报主体及条件

青岛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总体实施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支持全市“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及配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四个细分行业,有数字化转型改造计划的工业中小企业。其中,细分行业的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和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改尽改”、规下工业中小企业“愿改尽改”。


申报条件


申报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青岛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具有较强的数字化改造意愿和需求,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企业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及配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四个细分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并参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情况确定)。重点支持以上细分行业中行业代表性强、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具备一定数字化基础、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企业。
(四)申报企业数字化改造的具体实施地应在青岛市辖区范围内,应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改造项目竣工并实际投入使用。实施改造后,企业数字化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具体由第三方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的最新版本《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确定)。
(五)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已纳入《工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六)已公布列入青岛市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名单的不再重复申报。


申报程序


(一)在线评测。组织拟申报的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zxqySy/main),完成目前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并下载“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等级证书”。

(二)在线申报。组织拟申报的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登陆“青岛政策通平台”(网址:https://zccx.qingdao.gov.cn/)进行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青岛政策通平台项目申报使用手册》),并上传相关附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18:00(之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区市初审。各区(市)在“青岛政策通平台”上对企业提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条件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试点企业,汇总后正式行文推荐上报。请各区市于2024年7月23日前完成网上推荐及行文推荐工作,报送至市民营经济局政策规划处(纸质件推荐行文文件和推荐汇总表1份,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PDF版通过金宏网发送)。

(四)审核确定。市民营经济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各区市推荐的企业进行综合审核,研究确定青岛市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名单。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_国务院部门文件_中国政府网.pdf

附件2:202X年XX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模板).doc.doc

附件3: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重点行业领域.doc.doc

附件4: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pdf

附件5:附件:青岛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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