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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
二|申报程序
申报时间:
本年度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分两批受理各市(国家高新区)推荐的企业认定申请,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具体认定程序见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docx。
企业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标准及要求,依程序如实、规范编制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docx),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上传网络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保持一致,并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企业须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和申报材料审查工作,若提供虚假承诺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和《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鲁科字〔2020〕105号)等相关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同时,企业要审慎选择中介机构开展专项审计(鉴证)工作,以免因中介机构资质及出具的审计(鉴证)报告不符合《工作指引》要求影响认定结果,支付审计报告费用的发票留存备查。
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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