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北京经贸职业学院第三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成员、工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的通知

文摘   2024-11-21 19:47   北京  


各工会小组: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工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现已进入推荐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阶段。为了组织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条件和产生办法

(一)名额和构成

1.根据上级工会和教代会有关规定,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工会第三届委员会、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成员保持一致,均由7人组成。

2.人员构成为:党、工主要负责人3人,教师1人,辅导员1人,管理人员2人。

(二)条件

1.学校工会会员,同时为工代会、教代会代表候选人。

2.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热爱工会、教代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较高的政策水平与议事能力,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

4.甘于奉献,重视群众工作,能够保证投入教代会及工会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5.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为广大群众信赖和拥护。

6.具有工会、教代会工作经验的优先推荐。

(三)产生办法

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第二届工会委员提名并征得校党委同意后,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全体会员充分酝酿讨论后,报同级党组织审议通过后报校工会,校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小组意见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报校党委审查后,由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条件和产生办法

(一)名额和构成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拟为3人。

(二)条件

1.学校工会会员。

2.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具有一定的财务和审计知识的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5.具有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经验的优先推荐。

(三)产生办法

按照《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一些会员人数不多,具有审计、财会专业知识人员略少的基层工会,要做到符合“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中具有审计、财会专业知识的人员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规定,更好地做好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有时需要单位行政财务主管或财务人员担任同级工会经审会主任、委员。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办法与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办法相同,由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三、 推荐工作要求

1.各工会小组要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做好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2.请各单位按要求推荐第三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建议人选(建议名单见附件1、2),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点前将推选结果报校工会。

3. 请各工会小组将《第三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推荐人选登记表》(附件3、4)于2024年11月25日上午10点前报校工会。



附件1:北京经贸职业学院第三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成员暨工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登记表

附件2: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工会第三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登记表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供稿丨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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