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工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文摘
2024-11-21 19:47
北京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北京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关于工会换届选举的规定》《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有关规定,我校工会、教代会任期届满,我校工会委员会拟定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工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方案如下: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为主线,不断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确定今后五年工会、教代会工作的主要任务,选举产生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工会、教代会第三届领导机构,团结和动员全体教职工同心同德,真抓实干,为加快北京经贸职业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积极贡献力量。校工会、教代会换届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会委员:李英、申永贞、邢益宝;工会小组长:宋宇轩、杨亚林、胡志红、武梅、姚元元、李畯烨、郭燕按照上级工会、教代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实行工会会员代表与教代会代表身份合一,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工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与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合并召开,新选举产生的第三届学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第三届教代会主席团成员保持一致。1.校工会于11月上旬召开工会小组长联席会议,进行工作布置及动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和要求。2.各工会小组组织会员认真学习《中国工会章程》《北京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关于工会换届选举的规定》《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及相关文件,使会员掌握工会、教代会组织换届工作的基本政策和相关要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根据《北京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关于工会换届选举的规定》,会员人数2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代表比例不得少于会员的30%。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又要充分体现以教学为主。教师代表、一线教职工会员代表一般应占60%以上,高级职称教师应占教师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学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应是代表,选举时,应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相关选区参加选举(不占基层单位应有名额)。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4)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各选区工会小组根据所分配名额,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按照差额(不低于10%的比例,不足一人按一人差额)选举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候选人当选须获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的半数以上同意。(三)酝酿推荐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根据上级工会和教代会有关规定,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工会第三届委员会、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成员保持一致,均拟由7人组成。(2)人员构成为:党、工主要负责人3人,教师1人,辅导员1人,管理人员2人。(1)学校工会会员,同时为工代会、教代会代表候选人。(2)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3)热爱工会、教代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较高的政策水平与议事能力,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4)甘于奉献,重视群众工作,能够保证投入教代会及工会工作的时间和精力;(5)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为广大群众信赖和拥护。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第二届工会委员提名并征得校党委同意后,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全体会员充分酝酿讨论后,报同级党组织审议通过后报校工会,校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小组意见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报校党委审查后,由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2)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3)具有一定的财务和审计知识的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按照《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一些会员人数不多,具有审计、财会专业知识人员略少的基层工会,要做到符合“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中具有审计、财会专业知识的人员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规定,更好地做好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有时需要单位行政财务主管或财务人员担任同级工会经审会主任、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办法与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办法相同,由大会等额选举产生。(五)召开学校工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7.听取《学校工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说明》8.选举学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六)召开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后,分别召开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工会第三届委员会、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主席(主任)1人,常务副主席(常务副主任)1人,副主席(副主任)1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1人。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工会第三届委员会、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结果上报校党委。(一)高度重视。工会和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组织,是教职工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的重要途径,也是维护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渠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形成党组织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广大会员、教职工积极参与的格局,认真做好换届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筹备工作。(二)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工会、教代会相关规章制度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会和教代会换届工作,做到统筹谋划,周密安排,程序规范,合法合规,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三)严明纪律。各工会小组在组织换届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国工会章程》《北京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关于工会换届选举的规定》《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国工会审计条例》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意志,保障选举人权利,遵守选举纪律,守住纪律底线,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static/gotop.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