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指出,深化数据要素配置改革,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使公共数据在提升治理能力中的要素作用充分发挥。公共数据是数据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蕴藏巨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公共数据赋能的作用日益突出。通过对公共数据的合理开发利用,实现对基层治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公共数据作为数据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社会基层治理能力的抓手。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大数据在基层治理中也存在诸如数据标准不统一、部门间数据壁垒严重、数据分析能力不足、应用场景挖掘不够等问题,必须提升公共数据治理能力,提高公共数据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利用能力。
持续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力度。持续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嵌入社会基层治理,做好公共数据的高效利用与集散。“用得好”是目的,“动起来”是前提,破除公共数据流通障碍。第一,制定详尽的数据公开范围标准,明确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的分类范围。对无条件开放共享的、有条件开放共享的和对不予开放共享的三类公共数据作出界定,改善不同政府部门自由裁量的现状,提升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积极性,增强公共数据在社会基层治理领域的流通。第二,构建统一规范、智能便捷、互联互通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积极推动统一公共数据平台建立,搭建自上而下的公共数据共享机制,打破在公共数据开放利用上的壁垒。数据平台应按照统一规范运营,实现各项数据实时更新和随采随用,使跨部门、跨地区的公共数据得到共同汇集和利用,在进行基层社会治理时保障数据可以被及时调用。第三,加大公共数据对公众开放共享的力度。公共数据的开放共享既是趋势,也是公众数据权利的一部分。尤其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公共数据要打开向公众开放的大门,保障公众信息知情权,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伴随公共数据的公开,公众得以更好地理解基层管理中的各项规定与政策,鼓励公众更多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提高基层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进而提升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回应能力。
切实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方式。近年来,为推动公共数据市场化开发利用,不少地方政府先行先试,在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将政府持有的公共数据通过授权方式授予市场中的专业化数据运营机构开展开发运营等相关活动。授权运营作为新兴的公共数据利用方式,需要出台相关制度进行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践中,应当明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权责,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全过程建立标准制度;对统一授权还是分散授权作出明确界定;对数据运营机构在数据授权、数据运营、应用追溯以及效果评估等整体环节中的分工与权责进行清晰划分。完善定价与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健全价格形成机制。公共数据资源具有公共属性,公共数据资源利用不能只关心经济效益,而忽视公共数据的社会效益。因此,数据运营机构在授权运营过程中,由政府物价部门指导定价管理,根据运营实际采取阶梯式定价,促使公共数据的红利向基层社会治理等功能释放。在收益分配上,数据运营机构与政府部门间可探索定额分配、按比例分成等多元化的收益分配方式,对收益分配机制予以公开,由相关部门监管监督,避免数据运营机构获取不当利益。
不断丰富公共数据应用场景范畴。实现公共数据在多元化场景中的应用,可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效率,也将更好发挥数据作为要素的价值作用。持续扩大公共数据应用范围、不断加强公共数据应用深度,丰富一线应用场景,促进更大规模、更高质量的公共数据“用起来”,进而增强公共数据对社会基层治理的赋能水平。例如,实现公共数据在医疗领域的多样化场景应用,通过搜集分析社区中老年人的体征、病历等数据,基层医护人员得以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健康水平与就医需求,有效推进医防融合。利用公共数据,能够为基层公安干警提供精准的诈骗风险预警,筛选出潜在风险人员,降低群众财务损失的风险,维护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公共数据还可以为基层行政人员的执法工作保驾护航。比如,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搜集分析环境监测数据、企业排放数据等,做到及时取证执法。释放公共数据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巨大潜能,要尽可能丰富公共数据的使用场景和领域,让公共数据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
筑牢公共数据应用安全防线。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是趋势,安全守规是底线,必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之间的关系。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与安全之间存在着矛盾关系,由于对公共数据的无序开发利用的增多,数据泄露、数据窃取、个人隐私泄露等安全风险也日益增多,进而威胁国家安全,影响经济社会的整体稳定。筑牢公共数据安全防线,要从制度和技术两个层面破题。在制度层面,建章立制,对公共数据进行细致分级分类,对公共数据的使用范围和权限作出明确规定,社会治理中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公共数据先经匿名化处理。此外,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分级分类、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体系,开展公共数据授权利用的安全风险评估和业务规范性审查。在技术层面,扎实提高技防水平,加大公共数据安全技术研发投入,加强公共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提升数据汇聚关联风险识别和管控水平,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事件发生。为确保公共数据应用安全,还需做好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数据采集、存储、处理、传输、销毁,每一环节都要严格遵守安全规范,加强数据安全意识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素养和防范能力,确保公共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