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响消保金号角 金融知识齐鲁行”第22期——认识金融产品,做出适当选择

文摘   2024-12-16 19:54   山东  

当前,金融创新的脚步持续加快,金融产品层出不穷,为了让广大金融消费者更加清晰了解金融产品、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山东金融监管局向大家介绍金融产品的种类,以及金融业务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金融产品是指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种产品和服务,常见的金融产品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类产品是存款类产品: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是银行向存款人提供的储蓄类产品。

第二类产品是贷款类产品:包括个人贷款(如房屋贷款、车辆贷款、信用贷款等)和企业贷款(如经营贷款、投资贷款等),是银行向自然人或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的资金融通类产品。

第三类产品是保险类产品: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是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的风险保障和资产保值类产品。

第四类产品是投资类产品:如股票、债券、基金、期货、期权等,是投资者用于投资和资产配置的金融工具和产品。

实践中还有很多其他不同种类和形式的金融产品,不同的金融产品有着不同的特点和风险,为了更好的保障您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提示您,在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请认真阅读并签订金融业务合同,充分了解金融产品的业务规则及自身的权利义务,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关于金融业务合同签订,我们特别提醒您以下内容:

第一、关注特别标识条款

金融业务合同多为格式合同。金融机构制定的格式合同中,凡是以能够引人注意的文字、符号或字体等明显标识标注的内容,或合同中的手写条款,均是涉及消费者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我们提醒您重点关注。

第二、关注关键内容

金融业务合同中,关键内容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或收益率,以及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等,在签署金融业务合同时,请您认真核对涉及关键内容的条款,特别是需要确认金额的单位、期限的起止日期是否包含在内、利率是否为年化利率等。同时,对于投资类金融产品,应当注意收益率是否合理,收益越高,则意味着风险越高,要慎重选择。

第三、关于疑问条款解释

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对合同中有疑问或描述不清的条款,您可以要求金融机构作出解释说明,对重要内容也可以要求金融机构在合同中进行补充,并在补充条款处由合同各方进行签名或按指印确认,确保约定内容具有约束力。

第四、合同争议纠纷处理

在金融业务合同履行过程中,请您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及金融机构签发的各类凭证、单据,在发生争议纠纷或其他侵害您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时,您可以凭借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与金融机构积极协商解决,您也可以积极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金融监管机构等机构的介入,或者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以便于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们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认识金融产品,做出适当选择。


转自: 鲁众小保 山东银行业消保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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