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 | 领取国家补助需要刷流水?小心掉入“洗钱”陷阱!

政务   2025-01-08 17:30   浙江  

冬季行动


近年来

国家乡村振兴政策深入人心

但有的不法分子却编造虚假惠民政策

诱骗群众上当

成为“洗钱”工具人

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

可别为了蝇头小利

掉入“洗钱”陷阱

2025年1月3日13时

泉市公安局反诈中心

突然接到涉诈预警信息

龙泉市民潘某某取现异常

存在高危情况

预警劝阻员立即尝试与潘某某取得联系

但其手机一直处于未接状态

15时30分许

农业银行大水槽分理处联系到反诈中心

称一女子来到营业厅

并执意要求进行大额现金转账

存在较大交易风险

经核对

该女子正是警方急切寻找中的潘某某

反诈中心民警立即连同辖区派出所

前往潘某某所在银行开展见面劝阻


通过近两个多小时的劝解

潘某某承认了在进行刷流水的行为

原来就在不久前

潘某某收到了一条不知名信息

打开后发现竟是“国家扶贫补助”的通知

▲网络图片

潘某某扫描二维码后

“扶贫专员”联系到潘某某

称只需提供一个名下能正常使用的银行账户

便可领取“国家专项扶贫补助”

但潘某某提供银行账户后

对方却表示银行卡额度太低

需要先包装流水提高额度

同时也能提高扶贫额度

潘某某信以为真

便按照指示在收到“测试金”45000元后

准备到银行取现并汇款到对方指定账户内

幸得民警与银行工作人员的及时劝阻

这才没让骗子得手

差点就成了骗子的帮凶,差点就犯罪了!”

经过民警讲解

潘某某恍然大悟道

骗子是在利用其账号对诈骗财物进行“洗钱”

目前

该笔涉案钱财已经移交相关部门

将原路返还至受害人手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两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

扶贫政策的落实和发布必须以官方信息为准,不要轻易接听陌生来电、添加陌生人好友、点击未知链接、扫描陌生二维码、下载不明APP。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不得出租、出借、出售,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切莫贪图小利,沦为犯罪团伙的“帮凶”。




来      源 | 余久庆                   制作校对 | 吴   轶
责任编辑 | 钟李佳               审       核 | 郑子裕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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