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
生产、储存、运输、燃放或是废弃销毁
全过程均具有高危属性
因此未取得相关资质及许可
私自进行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更是违法的!
但偏偏有人要以身试法
近日
龙泉市公安局安仁派出所
在日常巡查中
成功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有效遏制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及时消除了辖区安全隐患
“您好!请打开后备厢接受检查。”
安仁镇车辆停靠点
巡逻民警正在对可疑车辆进行抽查
有一辆白色面包车
被问及车内所装物品时
车主汤某脸上紧张的神情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经现场检查
在其车厢内发现了100余箱烟花爆竹
车主汤某未能出示相关运输许可证
民警当即依法扣押了涉事车辆及烟花爆竹
经过进一步调查
车主汤某在未取得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
从江西某烟花爆竹企业购买烟花爆竹
并打算运输至福建售卖
长途运输犹如移动的“炸弹”
给沿途公共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已涉嫌严重违法
目前
违法行为人汤某已被龙泉市公安局依法
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而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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