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学术环境的缘故,还是审稿人素养低下?草率的外审专家毁掉年轻人

学术   2024-07-11 17:04   安徽  


我指导的博士论文,遭遇恶意评审


一、背景说明  


学术评审是学术生产机制的核心制度,已广泛运用于成果发表、项目评审、职称评定、人才评价等领域。近年来,为避免人情干扰,双向盲审(评审者和被评审者均匿名)制度被广泛使用。但是盲审制度也制造了恶意评审现象,这已经严重影响了学术评价的公正性,评审人的合理权益,侵害了学术创新。
本人指导的一篇博士论文,遭遇了恶意评审。这篇评审意见违背了学术评审基本原则,与评审者所展现出的学识有限,水平不足以承担如此严肃的学术评议工作相比,其评审态度之傲慢、判断之武断、标准之主观,让人叹为观止。
但就是这一篇充满恶意的评审,却可能毁掉一个优秀青年学者的学术前途。如此草菅人命,不仅源自评审者之恶意,还来自有关培养单位主管部门对评审结果不负责任的机械使用。
对恶意评审进行正确评价和运用,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这对维护被评审者权益,完善学术评审制度,加强学术创新制度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论文的学术评语违反了学术评审基本原则  


该篇博士论文题目是《县域社会中的商人群体及其经营行为——基于阳县的田野调查》,评审意见否定了论文的选题,认为“商人涉及各行各业、不同规模的经营类型,选择一个细分行业进行研究就不容易了,还覆盖几十万人口的县域全体商人、覆盖不同时代,选题过于宏大,非常难驾驭”    
说明:学位论文的选题,既可以是宏观问题,也可以是中观问题,还可以是微观问题,其合理与否,和论题是否宏大、是否容易驾驭没有任何关系,只和研究可行性有关。这一评价既违背了学术评审的科学性原则,也违背了创新原则。博士论文是青年学者的第一个正式作品,创新性是关键要求。论文选题“难驾驭”,恰恰说明选题具有前沿性和研究难度,具有创新性,应该肯定而非否定。
评审意见认为,“虽然论文篇幅很长,看似工作量饱满,笔者仍然认为这不是一篇知名学府、文科见长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应有的质量
说明:这一评语可谓是诛心之语。公正、公平、客观评价是学术评审的基本原则,学术评审不受作者身份、学术地位、研究机构等因素的影响。在一个成文的学术评审意见中,公然违背公正公平原则,将学术作品评价和对作者所在单位的看法建立因果联系,甚为罕见。
评审意见认为,“(论文)分析框架的学理性和创新性不足,研究方法不够规范,研究结论也过于宏大,博士论文的理论贡献不足提出了十条待商榷或可完善之处。
说明:非常遗憾的是,这十条并不是以“商榷”语气出现的,几乎都是以反问和质问的口气提出来的。这说明评审者既缺乏学理素养,也缺乏客观性原则,充满主观傲慢。评审者没有完整履行评审责任,未提出哪怕一条完善建议。

三、对论文的不足之处和建议充满了傲慢  


学术评审的客观性原则要求学术评审应当客观公正,不受个人情感和利益的影响,依据事实和证据进行评价。评审者应当避免主观臆断和武断评价,尊重学术研究者的努力和创新。评审专家要避免偏见,不受学术流派等因素影响。恶意评审最重要的表现便是偏离了客观性原则。
其每一条商榷意见,都是“审判词”,都充满了傲慢和武断。只不过,这些“审判词”充满了主观性,缺乏学理依据,可谓是草菅人命。    
第一,“论文没有提出一个悖论性的经济社会学研究问题,论文题目只有经验,缺乏概念和理论,各章标题的学理性也不够强。”
解析:在社会学论文中,论文题目和章节标题是按照经验事实来编排,还是按照理论概念来统摄,并不是一个明确规范。在学术实践中,这两种做法都有。论文标题没有使用核心概念,并不等于论文没有理论发现,更不等于没有学理性。
第二,“类型化分析中,各类别应该是边界清晰的。很多商人同时涉足不同时代的诸多行业,简单按年代分类,科学吗?”
解析:在社会学研究中,群体研究是一个极有传统的研究领域,代际和年代的划分也是通常的分类办法。从论文的文本看,这一划分符合经验逻辑,也做到了经验内部的结构呈现。
第三,“族旺留原籍,家贫走他乡 ”古已有之,怎么变成受访者说的了?
解析:论文只是引用了受访者的表达,并未说这一谚语是受访者原创。
第四,文献综述做成了文献罗列,条理性不够强。各章之间的逻辑关联不够明晰。
解析:论文的文献综述部分,有综述,并非罗列。如果缺失关键文献,大可指出。但评审意见没有指出,如此判断,过于主观。如同标题的逻辑,各章之间是按照经验的逻辑关系展开的,在导论的研究思路和篇章结构安排,均有交代。    
第五,论文提出的“市场-社会 ”双重嵌入框架,学理性和创新性何在?嵌入性理论是宏大理论,开创了一个研究领域,不是中观和微观理论,简单套用宏大理论,说明作者没有读懂理论,也不知道如何建构理论。图5-1,5-2,5-3全是经验,没有任何提炼。
解析:在社会学研究中,嵌入性理论在各种研究中被延伸运用,宏观、中观和微观都有。论文借用经典理论,在市场与社会的嵌入关系框架下开展论证,在理论和经验的匹配上,用三张图进行操作化。评审却不分青红皂白,把“没有读懂理论”的大帽子盖在作者头上,既不科学,也不严谨。
第六,研究方法部分,抽样依据是什么?个案的编码号是怎么来的?论文中引用的楷体资料,究竟是田野日志,还是个案访谈?笔者认为似是而非,规范、严谨的社会科学研究不是这样操作的。
解析:论文在研究方法中交代,这是一篇质性研究,是田野研究,其工作量完全足够支撑起论文。论文采用的是个案研究方法,在代表性问题上一直有不同的解决方案,论文在研究方法中亦有合理交代,“抽样”并不是定性研究解决代表性问题的常规方法。但评审意见仍以“抽样依据”问题来质疑论文的科学性,说明评审者对个案研究方法的理解实在是浅薄,评审能力有欠缺。
第七,蔡禾老师把社区分为农村社区、小城镇社区、城市社区,表8-1的区分意义何在?是不了解既有研究,还是对既有研究存在误解,还是兼而有之?
解析:在社会学的研究领域,对于社区和社会的区分不是只有一种标准,不同学者对此有多种划分方式。论文是在县域社会研究脉络中展开的分析,王春光教授按照村庄、县域、城市来划分不同社会形态,提出了县域社会的概念。作者在此基础上的划分完全遵循了已有研究的学术脉络,也有其他权威学者研究的依据。该意见以一己之见否定他人成说,可谓武断。
第八,第172页的三个研究结论过于宏大,不是因果性的、机制性的研究结论。第九,研究结论后面,没有任何研究贡献、创新性的讨论,也没有研究展望。第十,论文开篇的研究创新中,第一个,分析框架站不住脚,算不上创新。第二个是经验描述,没有机制分析,也不是创新。第三个,过于宏达,属于延伸讨论范畴,和创新没有关系。    
解析:对文章研究创新的否定,没有依据支撑,是主观评语。研究展望并非论文的必备要素,论文的论证和贡献和研究展望并没有关系。

四、恶意评审的影响  


评审意见对这篇博士论文的总体评价是:不合格,不同意答辩。在“对论文熟悉程度”一栏中,评审者填写的是“熟悉”。
武汉大学2023年12月2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提高了双盲评审要求。其中规定,培养单位所有博士学位论文须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平台送5位专家进行双盲评审。文件还规定了评审结果的使用:
(1)评审结果有1个“不合格”、4个“优秀”,经申请、审批同意后可进行复评;
(2)其他评审结果有1个“不合格”的,均不得进行复评,且须延期至少半年修改后重新送审;
(3)评审结果有2个及以上“不合格”的,须延期一年修改后重新送审;
(4)评审结果有2个“合格”的,须延期至少半年修改,经学院审核把关后,方可申请答辩;
(5)评审结果有3个及以上“合格”的,须至少延期半年修改后重新送审。
按照文件规定,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内最多可申请2次双盲评审,结业后两年内仅有1次申请双盲评审的机会。
这份文件仓促出台,毫无征兆,出台之日便立即执行,无过渡期,曾一度引起武大博士生的集体惊恐。尤其是对于处于新旧规则交替的博士生而言,更是备受煎熬。    
该篇博士论文的作者在读期间已发表6篇C刊论文(除1篇为导师一作外,其余全部为独作),其中3篇为武汉大学重要期刊论文,分别于2022年和2023年获得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二等奖。其在旧规则下开展了一次盲审,有一个不通过。作者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了细致修改,在学院导师和教授的把关下,本以为已经比较完善,堪称是一篇较为优秀的博士论文。
从导师的视角看,该篇论文可谓是达到了经验研究的较高水平,其经验内部结构呈现清晰,材料和观点之间严丝合缝,理论解释符合经验逻辑,结论具有启发性。且,在有关县域社会的研究中,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经验世界,具有极大的创新性。
未曾想,这篇论文遭遇了恶意评审。按照新规则,该名博士生得结业走人——哪怕其平常的学术成果再优秀,毕业论文再有创新性,也将被无辜扼杀。
但是,学校的研究生主管部门所制定的刚性制度,完全不顾及学术评审的客观规律,对恶意评审结果不加辨别采用,且不提供救济机制,完全不顾及博士生的正当权益,客观上放大了恶意评审之“恶”。
一个充满敌意、极其不负责任、毫无学理依据的恶意评审,却要了断一个优秀青年学者的学术生命。试问,这合理么?

五、附录:博士论文匿名评审意见  


论文题目:县域社会中的商人群体及其经营行为——基于阳县的田野调查
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商人涉及各行各业、不同规模的经营类型,选择一个细分行业进行研究就不容易了,还覆盖几十万人口的县域全体商人、覆盖不同时代,选题过于宏大,非常难驾驭,且没有一个核心理论概念贯穿全文,经验有余,学理不足,很危险。论文《县域社会中 的商人群体及其经营行为——基于阳县的田野调查》选题宏大,分析框架的学理性和 创新性不足,研究方法不够规范,研究结论也过于宏大,博士论文的理论贡献不足, 因此,虽然论文篇幅很长,看似工作量饱满,笔者仍然认为这不是一篇知名学府、文科见长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应有的质量。    
论文的不足之处和建议:论文《县域社会中的商人群体及其经营行为——基于阳县的田野调查》待商榷或可完善之处包括:
第一,论文没有提出一个悖论性的经济社会学研究问题,论文题目只有经验,缺乏概念和理论,各章标题的学理性也不够强。
第二,类型化分析中,各类别应该是边界清晰的。很多商人同时涉足不同时代的诸多 行业,简单按年代分类,科学吗?
第三,“族旺留原籍,家贫走他乡 ”古已有之,怎么变成受访者说的了?
第四,文献综述做成了文献罗列,条理性不够强。各章之间的逻辑关联不够明晰。
第五,论文提出的“市场-社会 ”双重嵌入框架,学理性和创新性何在?嵌入性理论  是宏大理论,开创了一个研究领域,不是中观和微观理论,简单套用宏大理论,说明 作者没有读懂理论,也不知道如何建构理论。图5-1,5-2,5-3全是经验,没有任何提  炼。
第六,研究方法部分,抽样依据是什么?个案的编码号是怎么来的?论文中引用的楷 体资料,究竟是田野日志,还是个案访谈?笔者认为似是而非,规范、严谨的社会科 学研究不是这样操作的。
第七,蔡禾老师把社区分为农村社区、小城镇社区、城市社区,表8-1的区分意义何 在?是不了解既有研究,还是对既有研究存在误解,还是兼而有之?
第八,第172页的三个研究结论过于宏大,不是因果性的、机制性的研究结论。第九,研究结论后面,没有任何研究贡献、创新性的讨论,也没有研究展望。    
第十,论文开篇的研究创新中,第一个,分析框架站不住脚,算不上创新。第二个是经验描述,没有机制分析,也不是创新。第三个,过于宏达,属于延伸讨论范畴,和创新没有关系。

来源及版权:作者吕德文,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来源, 新乡土公众号,版权归作者所有!


负责任的论文外审专家下结论前都很慎重


说说外审研究生学位论文那些事:

1、评阅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仅需要导师身份与专业能力,我觉得更需要评阅教授要具有基本的职业道德与素养:在研究生论文盲审过程中,打分兄弟院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合格,其实就如同刑法上给一个人判了死刑!!!对,是死刑,不是死缓,更不是有期徒刑!!!作为法官,判死刑真的需要慎重再慎重,还要复核,切不可草率,草菅人命可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吧。所以,评阅兄弟院校学位论文时不仅仅需要有基本的学术道德底线,还需要良知!还需要情绪正常(这里就用情绪这个词吧)的教授评阅,建议不要给某些极少数、个别苦大仇深的导师评阅。

2、苦大仇深是一种极端,只要具有“苦大仇深”的心理疾病,一般来说:在评判兄弟院校学位论文时常常会带有一种情绪,是自己某些心理不爽而将自己的个人“癌细胞”发泄到了他人的学位论文上,这个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其实,研究生学位论文在盲审的时候打成“及格”的档次就已经很严厉了!的确很严厉了!这个导师们都懂。

3、“及格”的论文在有的高校已经属于不能通过了。评阅导师可以在评语中提出自己的建议与需要修改的方面,这其实就已经表达出论文带有勉强的意思了。而有的导师习惯性打不及格可能就是一种“坏”吧!当然,如果学位论文真的一塌糊涂就应该照章办事,打分不及格属于严把关,这个无可厚非,我也支持,理当支持。但是,我所知道的往往有的论文的确很优秀,比如真实的一次案例,悬殊分数的案例:其他评阅导师一位给了95分,一位给了93分,而就他给了55分,无语。当然,游戏规则有的地方也不太合理,比如“一票否决制”,难道就这个一票的人能代表最真实的水平?为什么2个优秀抵消不了一个不及格?这是什么逻辑?今天不谈论文外审“游戏规则”的问题,不展开了。所以,一个老鼠真的可以坏了一锅粥!!!

4、一般来说:外审论文都是研究生导师已经认可了的、认真签过名字的,水平不会太太太差,至少不会批量的都不合格。我就知道某一位教授一次打了3个不及格,总共才送了她4篇外审学位论文,这个就会让人怀疑其人品问题(由于需要保密这是规则,永远不要问是哪位)

5、无论你是谁,你的专业水平有多高,如果在外审学位论文、抽检学位论文这项工作中,你给的“不及格”超过了5%,就属于严厉的;如果15%不及格,一般来说是评阅人有问题。个人认为:正常的情况应该是35%为“优秀”,45%为“良好”,17%为及格,3%为不合格等第,这也是符合“二八定律”的。可以说,有的老师经常性的非常清高,好像全世界就TA自己一个人最牛逼,总觉得研究生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太差。为难他人,习惯性打他人不及格才能证明自己是高水平,这一定是一种病态!!!

6、有的外审导师说“论文题目有问题,是伪命题不能成立”于是打个不及格。这里我想说:但凡是指导过研究生的导师都知道学位论文是有“学位论文开题”环节的,开题环节一般要5位以上导师参与把关,论文题目只有得到了五位开题导师的认可才可以通过。再加上还有研究生导师的严格把关,其实有六位导师已经通过了大论文的题目之后研究生才可以开始撰写大论文。结果到了外审导师的手上后,一句话就彻彻底底的可以有特权否定前面6位教授所有努力,这当然就是一个笑话,但是没办法!因为游戏规则就是这样的。所以,外审导师们都应该明白:尽管你有权利否定论文的一切(因为现在都是教育部平台,你永远是一个隐身者),但是不要轻易去利用外审导师的特权去否定人家历经88难后的大论文题目!!!

7、外审与抽检学位论文是一件非常严肃的大事情!是关乎到研究生个人的前途与命运,又直接关乎着研究生导师(教授们)诸多现实问题的。好的,不多说了,如有不当的地方还请各位同道中人多多包含与批评。


来源及版权:作者李正,来源于微信公众号设计者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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