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蒋曦同志
政协第十三届安徽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11月13日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皖〔2024〕203号《通知》,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免去蒋曦同志的政协第十三届安徽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
政协第十三届安徽省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13日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朝阳同志为省政协副秘书长;
傅悦同志为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张国元同志为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蒋曦同志的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朝阳同志的省政协经济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
关于程伟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4年10月30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程伟任农民工工作处副处长,免去其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职务;刘兴维任农村社会保险处副处长,免去其农民工工作处副处长职务;张涛任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免去其农村社会保险处副处长职务;陈德宝任人才开发处一级调研员,免去其职业能力建设处一级调研员职级;傅诗传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一级调研员,免去其规划财务处一级调研员职级;鲁贤兵任养老保险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二级调研员职级;黄昌权任省表彰奖励办公室三级调研员,免去其工资福利处三级调研员职级;蒋艳丽任离退休工作处三级调研员,免去其农民工工作处三级调研员职级;张百银任工资福利处四级调研员,免去其省表彰奖励办公室四级调研员职级;关于程宗录等同志职务职级调整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4年10月30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华工厂晋升为农民工工作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农民工工作处副处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