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 “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
联系人:应对气候变化司曹钰、翟明洋
电话:(010)65645497
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
2.《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
4.《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2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以下为附件全文:
1.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
2.《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
4.《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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