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政策热点问答(七):本次修订后大病保险待遇有什么变化?

健康   2024-08-16 18:58   广东  


新修订的《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珠海市大病保险办法》

将分别于2024年9月1日

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实施后全市参保人员

医疗保障待遇稳中有升。


为帮助参保人员更好地了解

新出台的两个办法,

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

今天,医保姐姐为大家带来

第七期政策相关热点问答,

一起来了解~





 答:所有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均同步参加大病保险,且不需要另外缴费,大病保险所需资金从基本医保统筹基金中划拨。






 答: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医疗费用报销范围不一致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更大一些


(一)基本医保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是核准医疗费用,即符合国家、省和本市医保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等规定且减去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部分后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有:


1.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诊疗项目目录“备注”栏标有“○”的诊疗项目(由参保人员先自付5%)。


2.医用耗材目录中的单价在2000元(含)以上的一次性材料费(由参保人员先自付30%)。


(二)本次修订将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扩大为合规医疗费用,即按规定享受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单独支付药品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核准医疗费用(住院起付标准、基本医保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等)、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超医保支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不含超医保支付标准部分的床位费)等。






 答:有变化。


(一)分段设置报销待遇。大病保险待遇按医疗费用高低分为两段,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


第一段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待遇相同,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1.2万元,参保人员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自付1.2万元以上、20万元及以内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85%。


为了鼓励连续参保,对于基本医保连续参保缴费3年以上的人员,大病保险新增第二段待遇,参保人员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自付20万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110万元或者40万元)及以内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85%


(二)大幅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现行政策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叠加大病保险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2万元,本次修订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保持40万元不变,大病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大幅提高,调整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叠加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150万元80万元


(三)将临时外出就医费用纳入报销。另将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从原来不报销调整为相应降低20个百分点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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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保新政策热点问答(二):哪些人群可以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缴费费率是多少?

3.医保新政策热点问答(三):哪些人群可以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4.医保新政策热点问答(四):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缴费年限有什么规定?

5.医保新政策热点问答(五):在珠海参保后何时开始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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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

可拨打0756-123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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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珠海医保

珠海医保
制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耗材及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救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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