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将分别于2024年9月1日和
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实施后全市参保人员
医疗保障待遇稳中有升。
为帮助参保人员更好地了解
新出台的两个办法,
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
今天,医保姐姐为大家带来
第七期政策相关热点问答,
一起来了解~
答:所有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均同步参加大病保险,且不需要另外缴费,大病保险所需资金从基本医保统筹基金中划拨。
答: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医疗费用报销范围不一致,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更大一些。
(一)基本医保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是核准医疗费用,即符合国家、省和本市医保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等规定且减去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部分后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有:
1.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诊疗项目目录“备注”栏标有“○”的诊疗项目(由参保人员先自付5%)。
2.医用耗材目录中的单价在2000元(含)以上的一次性材料费(由参保人员先自付30%)。
(二)本次修订将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扩大为合规医疗费用,即按规定享受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单独支付药品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核准医疗费用(住院起付标准、基本医保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等)、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超医保支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不含超医保支付标准部分的床位费)等。
答:有变化。
(一)分段设置报销待遇。大病保险待遇按医疗费用高低分为两段,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
第一段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待遇相同,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1.2万元,参保人员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自付1.2万元以上、20万元及以内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85%。
为了鼓励连续参保,对于基本医保连续参保缴费3年以上的人员,大病保险新增第二段待遇,参保人员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自付20万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110万元或者40万元)及以内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85%。
(二)大幅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现行政策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叠加大病保险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2万元,本次修订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保持40万元不变,大病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大幅提高,调整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叠加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150万元、80万元。
(三)将临时外出就医费用纳入报销。另将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从原来不报销调整为相应降低20个百分点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1.医保新政策热点问答(一):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类别?区别是什么?
2.医保新政策热点问答(二):哪些人群可以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缴费费率是多少?
3.医保新政策热点问答(三):哪些人群可以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4.医保新政策热点问答(四):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缴费年限有什么规定?
如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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