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法院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民生   2024-09-03 23:24   海南  

忠诚  担当

公正  廉明

  屯昌法院南吕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下自愿达成抚养关系变更协议,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近日,李某与王某来到屯昌法院南吕法庭请求变更抚养关系,李某称双方已协议离婚并约定女儿由王某抚养。然而,离婚后李某发现王某存在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为了孩子能有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希望变更抚养权。罗明轩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的诉求和询问婚生女儿的意见后,在家事法庭耐心引导双方达成调解,有效化解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法官解释道:“你们要明白,抚养关系虽可变,血脉亲情不会断,身为父母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该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尽心尽力为未成年人子女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李某、王某二人均表示,以后会负担起自己应尽的义务,多多关心孩子,让孩子能够健康快乐成长。


  下一步,屯昌法院南吕法庭将继续坚持为人民司法的根本宗旨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在涉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中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依法为当事人提供快立、快审、快执绿色诉讼通道,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屯昌法院

文稿:周亚玲

图片:周亚玲

初审:陈晓萍

审核:郑海旺、许晓谊

编辑:黄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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