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70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江苏初审推荐工作。经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省拟正式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14个)
二、劳动模范推荐对象(17名)
三、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4名)
编辑:陈燕华
审核:杜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