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各相关单位:
为提升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质效,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级异地就医系统升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需暂停医保信息平台异地就医相关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22:00至12月8日(星期天)24:00。
暂停服务期间,我市作为就医地和参保地,暂停所有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服务,包括异地就医门诊、住院和药店购药费用直接结算,以及异地就医备案服务等。本地医保结算不受影响。
暂停服务期间,门诊就医、购药的异地就医人员可以先垫付现金,待系统恢复正常后,持身份证、发票、病历和社保卡(或医保码)等手续,到就医、购药的定点医药机构办理退回现金手续;入、出院的异地就医人员可先办理其他手续,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补办入院登记或出院结算等事宜。
暂停服务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可拨打12393医保服务热线咨询。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5日
来源:泰州医保
编辑:韩莹莹
审核:杜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