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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记者从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违反本规定,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制动、喇叭、照明装置、反光装置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或者驾驶电动自行车时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以手持方式拨打电话、手持电子设备浏览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元罚款。
也就是说,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都是违法的。
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因为看手机、打电话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比比皆是。
骑车时玩手机会让骑车人的视野变得狭窄,降低外围视觉的感知能力,反应时长增加;对车速控制、车距把握、行驶方向都有影响,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同时,对路面情况和周边环境的观察将减弱,会大大削弱其原有的应变能力,一旦遇到紧急或突发情况,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此外,单手骑车不易控制平衡,如遇紧急情况,很难做到及时刹车,容易失去平衡而摔倒,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大家注意
骑车时千万别玩手机
如遇紧急情况需拨打电话
一定要暂时将电动车停至安全地点
待通话结束后再继续骑行
同时
提醒大家
根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
驾驶人、乘坐人未佩戴或者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或者驾驶人遇红灯时
未在路口停止线以外
待驶(转)区内等候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
将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未登记 未悬挂号牌
将面临罚款30元
法律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第七条 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方可上道路行驶。
第八条 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受让人应当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电动自行车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所有人应当及时申请变更登记;电动自行车遗失、灭失的,所有人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电动自行车号牌损坏、遗失的,所有人应当及时申请补办。
买卖、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号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号牌,处一百元罚款。
1
上牌登记需要哪些手续资料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车辆销售发票原件、电动自行车车辆产品合格证或进口凭证原件。
2
购车凭证、合格证明丢失,怎么登记
如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或进口凭证丢失,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向销售商家申请补办。如销售商家已停业造成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或进口凭证丢失后无法补办的,可到公安交管部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理点当场签署《来历承诺书》,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正式牌照,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过渡期牌照。
3
上牌是否收取费用
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试点工作实行免费登记上牌。
4
出售后,是否需要变更车牌
需要变更,有两种方式。第一种不变更车牌,车牌随车转移。需要买卖双方持身份证、车辆前往附近交警大队变更,车牌随车转移。第二种变更车牌,卖方可以先把原号牌交回办理点进行注销,买方持手续重新登记注册。
丨来源:银川新闻网 宁夏交警
丨编辑:张 扬
丨初审:马 辉
丨二审:马 越
丨签审:王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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