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河北省消防条例》将于11月9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对易发生火灾的公共交通、电气防火、用电安全、燃气安全等进行了明确规范。
特别针对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此外,《条例》对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行为设置了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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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雪纯、辛雨倬
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
编辑:河北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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